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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将夜 小说将夜读后感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9-02 19:30:07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将夜 小说将夜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小说将夜 小说将夜读后感

第一篇:小说将夜读后感

小说将夜读后感

《将夜》是一本写了三年的小说,我不可能一下子说清所有的感受。

有些是很特别的,比如,它陪伴了我两年的大学时光,我的每天的心情,都在看书的过程中改变,铭刻。

首先,我很喜欢猫腻这个作家,在看过庆余年之后。他笔下的人物真的很生动,主角配角,正派反派,入木三分。看陈萍萍死的那章,我真的喉咙一紧,差点哭出来,特别难受。当时我就觉得,能让我如此感动的猫腻,是个不错的作家。

没记错的话是大二上学期开始看将夜,当时先被梦入神机的圣王给坑惨了,看见起点强推的将夜,就开始看了,没想到看到了现在大三下,度过最中间的大学时光。

将夜里的主角宁缺是个宁滥勿缺的人,他想要很多东西,要富贵,要修行,要爱人。他什么都不肯放弃。我觉得这跟我们也很一样,都是自私的。但人性的善良无法泯灭,人的磨难会让他成长。他懂得自已的责任,他开始知道舍得,他甚至不再怕死。最终,他写出了那个“人”。我觉得宁缺就跟我们一样,只不过他更幸运,但也遭到更多的磨难。他的决断,智谋,他的无情,有义,他的改变,放弃。

将夜里面最让人向往的就是夫子和小师叔了。小师叔就像独孤求败一样,只有别人的叙说,但已足够引起读者对他逆天一战的感怀。夫子,则是小说里面最光辉的存在。他的实力仅次于昊天,他的智慧也是他那个世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在封闭的昊天世界里,他想着如何破天。在樊笼里他想的是复得返自然。在规矩的世界里,他做到了无矩。在与昊天博弈里,他下了一个很大的局。如果说他是革命家思想家军事家教育家科学家,好不为过。而且,这个老头还很可爱。天不生夫子,万古长如夜!

还有大师兄二师兄三师姐观主桑桑山山,根本说不完。真的很精彩。

命题很宏大,大到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规矩是怎么形成的斗争是怎么进行的。不能说老猫驾驭得完美,但很少在别的网络小说里看到这样的壮阔。

也许,很有可能,大学里不再看别的网络小说了,毕竟时间不多了。

陪伴的这两年,我经历了爱恋和离合,经历了成功喝失败,看过了人情冷暖,可是「将夜」一直都在,想想就唏嘘。

第二篇:bl小说读后感-夜羽

bl小说读后感-夜羽

夜羽也算是写文比较早的人了,她的文感觉跟天因比较像,都是简单温馨的故事。她的完结文我都看过。

最早看的是《青涩待成年》。季宁和陈俊是高中同学,不过不是一个班的。而且两人在学校里面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季宁成绩非常好,而陈俊刚开学就因为打架背了处分。两人属于学里面很极端的两个代表。季宁会注意到陈俊,是因为季宁的邻居小虾总是跟陈俊在一起,也因此被老师叫去办公室批评。季宁本来是不喜欢陈俊的。不过,有一次季宁要去参加考试,可是堵车就要来不及了,发现陈俊骑自行车经过,就让陈俊送他去考场,考完以后,陈俊还在外面等他。季宁的语文不好,语文老师就给了他一份别人的考卷作文,让他回去学习一下。陈俊清楚地记得拿卷子的成绩是143。那文章也非常好,可是他不知道卷子是谁的。后来,季宁也经常跟陈俊他们一起玩。季宁帮陈俊补习数学,陈俊帮季宁补习语文。高考的时候,季宁要陈俊一定要报当地的y大,他就是不告诉陈俊他报的哪里的学校。陈俊其实只想跟季宁去同一个地方上大学。考完以后,季宁、陈俊、小虾、阿健一起出游。在旅馆的夜里,陈俊说梦话,被季宁套出来,陈俊像杨过喜欢小龙女那样喜欢季宁。这俩算是比较顺利的,互相喜欢。季宁成绩非常好,可是他为了跟陈俊一起,就考了y大,陈俊差一点没考上,就拖人找关系,也进了y大。其实,陈俊骑自行车带季宁去考试那次,他自己也要去参加语文比赛,那个季宁一直收藏的作文,就是陈俊写的。如果那次陈俊去了,一定可以拿到加分的。他们的感情,被季宁妈妈无意中发现,当然是大动干戈。不过,季宁总是自己扛,他被妈妈赶出来。后来,季宁妈妈也慢慢接受了他们的感情。能像陈俊一样照顾好自己生活白痴儿子的又有几个人呢?既然是真爱,性别又有什么关系?

《长大未成娘》,这文讲的是陈俊的弟弟陈少捷和陈俊高中班主任的儿子王狐狸的故事。这俩孩子高中的时候同班,成绩都很好,就是互相看不顺眼。高考时候,俩人打了一架,有一门考试没参加,结果双双进了y大。而且,两人还很巧的住

对门宿舍。俩人的斗争中,陈总是吃亏,但是,也从未从别人那里听到关于自己糗事的传闻。后来,关系渐渐就好了。王狐狸是个一切尽在掌握的家伙。当陈还想着,王跟家里出柜一定会遇到很大阻力,想等两人毕业以后再说的时候,王早在之前的暑假就跟家里摊牌了。两人有次假期都被家里关起来,陈每天给王打电话,说自己正在什么地方旅游,看到什么景致,后来,假期快结束的时候,王跟陈说,家里电话有来电显示,把陈气得半死。

《最初的梦想》,这文讲的是云舒和房敬宇的故事。云舒的妈妈被人贩子卖到一个山沟里,当时妈妈已经怀了他。云舒妈妈非常漂亮,又知书达礼,在山里很惹眼。云舒妈妈生下他以后,身体一直不好,在云舒十几岁的时候就走了,妈妈告诉云舒,他的外公外婆和舅舅在哪里,希望他可以去那里。云舒的养父死了以后,云舒跟着同村的大哥,来到了城里,妈妈的家乡。他去妈妈说的大学里面找外公一家,可是听说,都已经不在了。就在那校园里,云舒被房敬宇的篮球砸到了,房送他去医院,云舒还一直向房道歉。云舒因为家里穷,没有上过学,可是妈妈教过他一些字,而且,他本人很聪明,也很漂亮。房是那所大学的法律系学生。两人在来玩中,渐渐喜欢对方。中间有次小误会,不过,由于云舒坦荡的性格,解决了。房的家在外地,本来要回家工作的,后来,房为了云舒,答应回家先工作一年,然后回来跟云舒一起。云舒在工作中认识了刘墨,房赞成云舒跟刘墨交朋友,也有一定的私心,想着如果自己以后离开了,还可以有刘墨这样的人照顾云舒。最后,房回来了。

"云舒,你的梦想实现了么?"

"我的梦想一直在这里,敬宇哥,你的梦想呢?"

"我的梦想是在有你的地方追逐我们共同的梦想。"

《爱情可以如此朴素》,这文讲的是刘墨和孟天晓的故事。刘墨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在一个大型娱乐城里面的茶社里面弹钢琴,这小孩,非常非常吝啬,能省则省。云舒和他一起住在他租的房子里。云舒偶然认识了理发师孟天晓,这样,刘墨也认识了孟天晓。本来刘墨是不喜欢孟天晓的,觉得他夺走了云舒对自己的

那份好。不过,接触中,刘墨渐渐喜欢上孟天晓,孟天晓完全没有想到,刘墨这么出色的孩子,会喜欢自己。不过,刘墨这个妖怪一样的人物,这次主动出击了,当然就把小孟拿下了。刘墨之前做过娱乐城老板华少的情人,后来分开了,华少一直对他照顾有加,不过他一直不理睬华少。当年华少的娱乐城出了问题,刘墨救了华少。而且,刘墨很清楚,华少不是个多有情的人,却是个十分有义气的人,所以他宁可当华少的恩人,也不愿意当他的情人。其实,爱情就是那么简单,刘墨虽然爱钱,吝啬,但是想拿钱砸他是万万砸不到的。《爱过》,这文讲的是华少和冉枫的故事。华少是个世家的孩子,他的血型很稀有,家里就找了个人做他的移动血库,冉枫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收养到华家的。华少和冉枫是作为兄弟一起成长的。小时候,冉枫总是晚上跑到华少的房间,跟华少一起睡觉,早上再自己返回房间。后来,华少发现自己喜欢冉枫以后,就不要冉枫再跟他一起睡了。后来两个人还是相爱了。冉枫大学放假回来的时候,俩人的事情,被华少的后妈发现了,弄得家里都知道了,华少在乱糟糟的环境中中推下楼梯,医生说会失忆,失忆的时间大概是最近一年的事情。冉枫知道以后很伤心,这一年,正好是他们开始感情的一年。其实,华少没有失忆,他只是骗家里人而已。冉枫被家里安排出国了。华少自己从家里出来创业。冉枫从国外学成归来,帮助华少工作。这俩人,明明就都爱着对方,可是冉枫怕华少还在失忆,所以就没有表现出自己的爱,华少怕冉枫是后悔了跟自己的感情,毕竟当年,冉枫只有十七岁,于是,华少就时不时的弄几个男朋友来刺激冉枫。结果当然是越弄越糟。直到刘墨的出现,冉枫彻底失望了。可是,刘墨很清楚,他不是华少的挚爱。因为他跟华少的姐夫在国外的时候,华少姐夫说了,他本来是想要另一个人的,不过华少宁可公司倒了也不肯把那个人给他,所以他才退而求其次,要刘墨的。刘墨、孟天晓、云舒、方敬宇这几个家伙综合,综合已有的各种信心,终于明白,华少跟冉枫是互相喜欢,就是个子都憋在心里。华少当初会喜欢刘墨,也是因为刘墨长得很像十七岁的冉枫。后来,还是华少的后妈对冉枫下手,才使得这俩人直面感情。

《如果的事》,这文讲的是小虾和阿健的故事。这俩是季宁和陈俊的同学。这俩

总是玩在一起,一直不知道自己对对方的感情是什么,就是那么一直一直地相伴着。阿健想要跟小虾表白,还很费了一番功夫的。《非常时期非常爱》,这文讲的是江伟和莫非的故事。故事的一开场,是一个gay吧的里面,几个年轻人在闹着玩,这时,莫非带着小跟班小唐,进来了,莫非是分局的大队长,看着这帮人,直觉都是些牛鬼蛇神了。因为当时是严打时期,莫非让手下对这酒吧严格控制,搞得酒吧里面都没什么人的。江伟和林大奸商觉得收拾收拾莫非这家伙。后来江伟要自己亲自收拾莫非。江伟跟莫非几次过招,莫非都吃亏了,打又打不过,还被人家占了便宜,十分生气。在局里一次见面,莫非才发现,原来江伟就是他的偶像,著名的缉毒英雄。以后的工作中,莫非慢慢爱上江伟。中间还穿插了一些案件,毒贩针对江伟的犯罪。这里面有个很漂亮的小男孩,这小孩之前被催眠了,后来毒贩解开了他的催眠,用计把小男孩和莫非绑架了。江伟找到莫非他们的时候,毒贩划伤了莫非的手腕,告诉他,如果十分钟之内江伟找不到他,他就死定了。莫非在医院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腕居然只有个创可贴,他还以为会是包得厚厚的纱布呢。莫非问江伟,为啥自己昏迷了那么久,江伟说,医生说了,莫非是饿的。而那个医生,就是当初在酒吧看到的,跟江伟一起胡闹的人。

《雨后看见彩虹》,这文讲的是莫非的小跟班唐华和酒吧里那伙人里面的林大奸商的故事。小唐在那次毒贩针对江伟的行动中,眼睛受了伤 ,不能继续当警察了。江伟就让小唐去酒吧里面帮忙。酒吧里面的人对小唐都很好,他们还帮着小唐去学了盲人按摩。就在酒吧旁边开了家按摩店。林大奸商喜欢小唐,一步一步追求小唐。小唐几年没回家,过年回家的时候,又不肯让别人送他。林大奸商装作有生意要去小唐家附近谈,把小唐送到快到家,然后把小唐送上长途车,还一路开车尾随,直到看到小唐下车被家人接走才走了。林大奸商为了让小唐明白他的心意,还组织酒吧那帮朋友,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桥段。后来,小唐在林大奸商和医生的帮助下,成功换了眼角膜,复明了。家里人看到林大奸商对小唐的好,也就接受了。不过,莫非看到自己的小跟班被林大奸商给吃了,也使了点小坏,小唐这纯洁少年,居然一直信以为真,若干年后,还弄得几个中年男人大打出手。

前面这八篇文中的人物都有关联。陈俊、季宁、小虾和阿健是高中同学;
陈少捷、王狐狸和刘墨是高中同学,他们的语文老师是小虾。刘墨和云舒是好朋友兼同事,华少是他们的老板,冉枫是华少的爱人,冉枫又认识酒吧老板纳杰,纳杰跟江伟,林大奸商是朋友,医生是纳杰的弟弟。这帮人,有次在酒吧碰到了,很欢乐的。夜羽的小小的故事,是所有文的番外,很有意思的。《阳光下的爱人》,这文是夜羽最早的文,讲的是两个高中生的爱情。苏怀阳和欧晚君是在高中的篮球队认识的。苏比欧高一届,苏当时已经是篮球队的队长了。两人在接触中,渐渐相爱,后来被苏家里人知道,苏父要求他们分开七年,如果七年后还相爱,就不阻止他们。欧晚君和妈妈去了国外跟爸爸和孪生弟弟团聚,真的七年没跟苏联系。不过,走之前,苏的弟弟,怀光喜欢上了欧,对欧说,如果七年后你回来,哥哥不要你了,我要你。七年零一天后,欧晚君和欧晚臣一起回来了。欧走以后,苏去欧以前住的地方,把他们没有带走的猫带回家养,那猫就叫欧晚臣。猫赶走了许多来苏家相亲的女孩子。结局是两人在国外的教堂结婚了。《路过红尘》,这是篇古代文。天佑是王府中不受重视的小少爷,龙傲是个有前途的青年,他们在王府相识,龙傲被王府所害,瞎了眼睛,天佑化名小佑保护龙傲,最终把龙傲送到可以治他眼睛的地方。当年,龙傲曾经说会带着小佑一起云游。不过,等到龙傲当上大将军,首先做到事情就是报复王府。天佑也被弄到了小倌馆。龙傲为了查找小佑的下落,把天佑带回府中。终于,龙傲知道小佑就是天佑,可是伤害已经造成了。龙傲决定等天佑。天佑在小倌馆认识了小六子,小六子一直对天佑很好。小六子的哥哥为了让天佑和小六子在一起,用计让龙傲忘记跟天佑的所有情感。龙傲看出天佑的犹豫,所以装作中计。分别的时候,龙傲送了天佑和小六子一对天长地久的玉佩,同时给天佑留了一封信,信中明白表示,看出天佑的犹豫,所以愿意装作失忆,成全天佑和小六子。天佑觉得龙傲一定不会离开朝廷带他去云游四方,其实,送走天佑和小六子以后,龙傲就辞官,自己带着当初的诺言云游去了。总觉得这里的爱情有些惨淡。总是小六子待天佑再好,

爱总是不能勉强的。如果因为一个人对你好,你就爱对方,那还是爱吗?

第三篇:小说读后感

网络小说的价值

—— 《修真世界》读后感

我本来不爱看小说,尤其是现代的网络小说。之前,我一直认为现代网络小说没有什么可读之处,而且篇幅过长耗费的时间太多,实在是不可取。但大学之后,某次在回家的路上闲来无聊,看了部网络小说《战皇》后,遍开始偶尔会看些网络小说。我看的网络小说大多是修真,武侠类的小说,看了一些小说后发现,其实网络小说有那么多的人热衷其实也是有其可取之处的。而我最近正在看《修真世界》一书,就借以此书来分享下我对修真、武侠类网络小说阅读的体悟和感受。

异域空间,现代缩影

自古以来,所有的小说无论题材取自何处,情节何其不同,但在仔细阅读品位阅读后都能发现现实世界身影。古典小说《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包容世界万千智慧,而《西游记》则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这些都有无数先贤文人讨论过,就不再班门弄斧。至于,现代网络小说又何尝不是呢。《修真世界》讲述的是一群修真们的生活纷争,相对于现实世界他们会各种法术,符阵,剑诀,他们需要面对妖魔和来至其他门派乃至自己门派的各种问题。但是,再怎么不同,在修真世界中仍旧处处可见现实世界的人文事故。

在文章伊始,主角不过是个小小的门外生产修者,任何门内弟子都可以欺负打压他。而主角也始终以赚取晶石(小说中的货币,可用作修炼及其他作用)为人生目标。但当主角在奇遇之后,快速的成长为一名灵植夫,以及后来被发现竟然练就剑气,大展雄风后便使众人彻底改变了对他的态度。在现实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学校里,老师总是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特别关照,在单位里,领导只关心有能力的人,至于弱者,生死有命,祸福由天罢了。在各种聚会上,所有的人也总是围绕着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而失败者,估计自己都会躲得远远的。人们只相信强者才能帮助自己,认识强者才能帮助自己成功,而弱者,不但对自己毫无帮助,反而会拖累自己。不论是小说中的金钱观,人生观还是人际交往,无不透露着现实世界的影子。

卑微出生,引人深入

在现在的网络小说中有极大一部分的小说主人公的出生都是极其卑微的。而《修真世界》本文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出生卑微的人物。主角出场时,是以一个失忆了的生产修者的身份,而且还是一个外门弟子。可以说没有任何的优点,乍一看,让人感觉主人公的人生灰暗不已。我看过得小说不多,另外《战皇》,《界皇》,《仙剑》(ps:仙剑应该不属于网络小说吧,不太清楚)主人公都有着卑微的出生。为什么所有的主人公都要有卑微的出生?我觉得有以下两个原因。一、现代网络小说普遍篇幅较长,我认为短篇、中篇、长篇已经都不足以区分了,可称之超长篇小说。若主角出生富贵,强大,那么作者再有水准恐怕也难有太大的发挥。二、符合读者的口味,增加文章悬念。主角由原来的弱小,经历磨砺,慢慢的成长强大,作者可以在其中加入各种悬疑因素,增强文章的可读性。尤其是现在网络小说的章节分明,只有尽可能的在每次更新时留以悬念,才会有人去乐意阅读,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等着小说更新(ps:还好我读的小说都是更完了的)。

路途坎坷,激励人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成长旅途可以一帆风顺,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人生在苦难的磨砺中度过。但是,一帆风顺的人生平淡而无味,虽然不用去经历苦痛,却也缺少了生活的乐趣。面对挑战,去勇敢的解决,在磨砺中成长,这样的旅途才会动人心魄。而在看过他人的苦难人生后也可以激励自己在困境中坚韧成长。虽然,小说世界是一个虚幻,不真实的世界,但是主人公的坎坷人生也可以激励我们成长。在《修真世界》中主人公的成长经历可谓是在海

涛中的成长,一波刚平一波又起,随时都要面对命运的挑战。当主角刚把小云雨诀精通,并修习其他四种法诀,看见了自己原本平静生活可以发达的一点希望时,却被命运戏弄一只妖进入其意识海。而当他得到自己师傅认可后,却又被门派无情的抛弃在一座小岛上。总之,每当旅途稍有平静便会有意外发生。一路的坎坷促使他快速成长,磨砺他的心智。同时,也给了读者在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和激励。

以弱胜强,战胜自我

现代网络小说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主角的胜利往往都是以弱胜强,战胜的对手都是比自己强大的对象。《修真世界》一书从开始主角所面对的对手就要比自己强大,主角在练气期就要面对筑基期的高手,而到了筑基期就要面对凝脉期的对手,而且往往是以胜利结束战斗。而每次,战斗前的准备都是费尽精力,可以说是千召磨砺只为一战。当主角的能力提升后,面对的对手也会提升一个层次。就好像是在挑战自我,自我是每个人最难挑战的对象,自己永远是自己最大的对手,不论自己如何成长总是要面对自己的。自己越强大,挑战就越激烈。在现实社会中,不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工作中,我们最大的对手都是自己,只有不断地客服自己的弱点,不断提升自己,才会有长足的进步。

在最近的阅读中,网络小说同样让我有所获益。只要是文学作品,既然有人会乐意去阅读,那么自然是有其可取之处。闲暇时,偶尔读几章小说解解闷未尝不是件好事。

第四篇:小说读后感

用了三天的时间将一篇小说的正文看完,心中波澜不兴,激动感慨良多,小说读后感。

这篇文章和我往常看的小说大有不同。其中一个特点就是结局早已告知读者,可是,即使这样,仍能抓住众人眼球,跟着作者的思绪一步步向下展开。文中知情人士的偶尔回忆,总能在欢喜时带来丝丝惆怅,读后感《小说读后感》。

文中没有大喜,没有大悲,有的只是那怎么都抹不去的哀伤与时而跳动的不少欢乐。也许这也印证了那句俗话,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辉煌与绚烂是一瞬间,转瞬即逝,灰飞烟灭,不灭的就是那斩不断理还乱的回忆。

文中还有一个我个人和赞同的看法,那就是物极必反,万事万物鲜有圆满。喜与悲总是在作者的安排下,悄然转向,甚至来不及做个停留。

“第二本让我落泪的小说,值得纪念”······

第五篇:小说读后感

篇一:漂亮朋友读后感

《漂亮朋友》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杜洛瓦的穷困潦倒的退伍军人,在一次偶遇他的老战友弗雷斯蒂埃之后,逐步吸引、利用数位上层贵妇人,并借助于法国政坛的昏暗腐败,最终获得骑士勋章、迎娶犹太富商之女,成为整个巴黎的焦点的看似荒诞的故事。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夸张却又令人信服的描述,辛辣地讽刺了当时法国上层社会中弥漫的虚伪、欺骗之风和男女之间在爱情 的甜言蜜语的糖衣包裹下的利益和情欲之实。作品中尤其是在对于主人公一次次的欺骗、利用女性的方式上和女性在坠入陷阱后的心理和行为上的反映刻画地尤为入骨传神,令人不禁唏嘘,而其他诸如对所谓“民主政治”的揭露、新闻行业和政、商集团的勾结等也都下了适当的笔墨,使我们对整个法国社会得以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在全文荒诞而带有轻喜剧色彩的故事框架中,作者从始至终都带入了对死亡的意识和思考,似是为了说明人生如同绝色美人一般,花容月貌终究只能暂时掩盖其下的皑皑白骨。

全文最吸引读者的地方可能就是主人公与一位位贵妇人之间的香艳故事,一个到了月底只能吃一顿饭的人究竟是如何让那些举止优雅、生活富裕的美妇人们为之神魂颠倒甚至明知受骗还义无反顾呢?我认为他的所作所为可以分为吸引和维持两种,其中前者明显占有更大的比重,一旦女性落入了他的甜蜜陷阱就再无挣脱的可能。

两性之间的吸引向来是相互的,对于主人公来说,妇人们对她的吸引在于她们美丽的外表以及她们的身份、能力能给他带来的帮助。而对于他来说,显然后者更具有吸引力,因为文章也提及他认为与其为女人痴迷不如去追求金钱和声名的想法。对于妇人们来说,这些被社会道德和婚姻绑架的女人们心中都潜藏着对出轨的冲动,她们最渴望得到的是情欲上的满足。对此主人公杜洛瓦拥有俊美挺拔的外观,因此在全篇小说中都有“漂亮朋友”的绰号。但是仅此一点是远远不够的,主人公长于满足不同女性的需要、以及通过欺骗、夸张等手段在女性心中形成诸如很强的自尊、勇敢、专一等形象无疑是使得她们甘愿付出肉体和灵魂的重要因素。

杜洛瓦在小说中的第一个情人是德。马莱尔夫人,这位铁路局督查的夫人聪明活泼、放荡不羁,但是丈夫对她并不爱护,从弗雷斯蒂埃夫人口中得知,他的丈夫“只看到她的缺点,看不到她的优点。”可见她缺乏的是爱与认同感。从她家布置的凌乱和对自己的打扮的考究来看,又可以推测她是否一直期待着一场外遇。主人公先是在初次见面时通过一场高谈阔论自己的非洲经历吸引了好奇活泼的德。马莱尔夫人的关注,对她女儿的示好又得到回应更加助长了在她心中的好感。此后的登门拜访极具女人缘的主人公立刻营造出了一种信任感、亲切感和倾慕感,并且二人“意气相投、性格相似”,这不应该是主人公的欺骗而是事实如此。因为尽管之后主人公和两个女人结婚过也抛弃过两个女人,但是这二人却依旧彼此怀有深情,可见这也许是全篇中男女关系里最接近我们所理解的“爱情”。综上所述,主人公满足了她所需要的一切,那么成功 的最后一步准备就是一次煽动,对情欲和出轨的煽动。这场煽动发生于那次四人的聚餐,席间谈及到了一场新闻中的被曝光的外遇。两位女士均对泄密者表示鄙视,主人公对此表达了一番极为感同身受的赞同,说明女人若不是因为社会和道德的束缚,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为一时欢快的欲念所驱使。这番话无疑对在场的两位女士起到了强烈的挑逗作用,之后四人的对话越来越暧昧,欲火已经燃烧地足够旺盛了。之后在送德。马莱尔夫人回家的路上,主人公成功的获得了她的芳心。

弗雷斯蒂埃夫人是几位女性中觉得最难写的,但是细想之后依然可以察其缘由。开始时主人公一直觉得她虽风情万种但难以接近,后来当他表白后的表现也正是如此,他被十分冷静地给拒绝了,而不是其他女性的那种欲推还就。当时弗雷斯蒂埃夫人是这么说的,她断定男人出于肉欲对她的喜爱注定不会长久,她认为的爱情应当是灵魂的结合。但是这种爱情观与她之后在丈夫刚死后就向其他男人心动的言行和所说的婚姻需要“外出、交际和行动的绝对自由”以及后来又和外交部长出轨的事情来看是否是互相矛盾呢?其实不然,她这里所说的灵魂上的结合更像是”同盟军“或者合作伙伴的关系,双方借助彼此身份、能力的帮助去实现各自的目的。事实上无论是主人公还是弗雷斯蒂埃夫人从始至终都是这么看待他们的爱情与婚姻的,这点上此二人倒可以说是一丘之貉,”灵魂上的结合“了。当第一次表白失败后主人公就发现原有套路行不通然后立刻改变了方式,先是答应成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朋友。弗雷斯蒂埃夫人因这种可靠而受了感动,恐怕此时她或许已经相信如果将来她和主人公结婚主人公会像现任丈夫查理一样对她百依百顺(可惜她失算了),所以增加了好感。于是在查理病危之际只邀请了主人公一人,主人公见此独处和丧夫之良机又一次向她表明心意,我们可以看见此次表白不再是那种依靠挑动情欲的煽情而是一开场就想着证明自己的能力。说明自己即使是目前无所成就但是有着强大的潜力,这可以说明主人公已经完全看明白了弗雷斯蒂埃夫人的为人。二人在确定关系后的日子顺风顺水,弗雷斯蒂埃夫人如愿以偿地从丈夫那里获得了贵族姓氏,她的文笔加上丈夫的职位和天资,写出的文章立刻得到了轰动。而利用丈夫的名声大噪,她也得以接触更多的政商人士。

至于瓦尔特夫人和她的女儿,一个是半辈子压抑情欲的半老徐娘,一个是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对于情场老手杜洛瓦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前者对之以难以抗拒的热情,后者则是寻找共同话题成为知己,很快这对母女就对“漂亮朋友”神魂颠倒了。

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看到杜洛瓦和德。马莱尔夫人去逛下层人民的酒吧等事件让我想起了杰克和露丝,而杜洛瓦和年轻的、叛逆的苏珊的互为知己又隐约让我看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影子,只能说作者在杜洛瓦这个人物的塑造上与对女性和爱情的了解上实在是下了功夫,当然说不定也是法国人天生的浪漫基因所致。

如果说感情的吸引的阶段是杜洛瓦不断地迎合对方的需要,那么到了感情的维持阶段就是杜洛瓦适当地满足女性然后尽全力地去从她们身上获得利益。德。马莱尔夫人满足了他的情欲并且使他脱离了生机的窘迫,弗雷斯蒂埃夫人让他获得了显赫的声名、骑士勋章以及伯爵的一半遗产,瓦尔特夫人让他成功接触并最终娶走了她的女儿,赢得了瓦尔特先生的一半的巨额财富。随着情妇的变换杜洛瓦也不断青云直上最终到达了顶峰。值得注意的是每次杜洛瓦抛弃一个情妇后那位情妇的反应,全部都是忍气吞声即使已经看穿了杜洛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我想这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男权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所致,无论是德。马莱尔夫人还是瓦尔特夫人都不能承担揭穿杜洛瓦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许会觉得女人如果悲愤至极什么傻事都会干得出,但是这又显然不会发生在这两位拥有良好教养的贵妇人身上,她们不敢舍弃自己的家庭与名声去和杜洛瓦鱼死网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这恰恰给了杜洛瓦的肆意妄为以可乘之机。还有弗雷斯蒂埃夫人,她才能出众却只能嫁给平庸的弗雷斯蒂埃先生正是因为社会并没有给予一位女子独当一面的可能,她必须附属于某个男人正如她写的文章署名是她的丈夫、她的姓氏是她丈夫的姓氏一样。当她发现自己已经被现任丈夫所出卖时一切已经为时已晚,因为声名扫地外加失去丈夫依靠的她已经根本没有能力与如日中天的杜洛瓦相抗衡,只得默默接受。

所以说,整部小说可以看作是女性在男权社会下全面收到压迫而落败的悲剧。男人们在设计这个社会结构的时候后想尽一切办法给地球上的另一半人戴上了无形的枷锁。一切荒诞当放在这个视角下将会变得合理,我想这才是小说讽刺的精妙之处吧。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作者一直将死贯穿这篇以情爱为主线的小说。不由地想到了《红楼梦》与《雪国》这两本讲爱情的书也同样地被死亡所统摄。爱情和死亡究竟有何联系,我的第一种想法是爱情是为了繁衍生息,而生的唯一终点就是死亡,因此在爱情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亡的阴影所覆盖。这一点可以在老诗人对主人公的对话中看出端倪。第二种想法是在男权社会下情爱不过是男方对女方的占有,这种占有和占有金钱名声并无大的不同,一旦男人死去就代表着这种占有关系的不复存在,如《红楼梦》中着名的《好了歌》所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弗雷斯蒂埃先生和沃德雷克伯爵正是这样。作者之所以在主人公蒸蒸日上时引入这两个人的死并大加描述显然不仅仅是为了推进剧情,也似乎是为了说明这生活中一切欢愉的短暂与徒劳。看破红尘与及时行乐往往是同一种想法的两面性。

篇二:羊脂球读后感

《羊脂球》这本名着,我早有耳闻。但因为学业紧张,一直未能窥到其中的内容。所以每次听到他的名号脑中就充满了疑团:为什么 叫羊脂球?我有猜书名的怪僻,列出来的解释真是五花八门,其中最为肯定的解释是:一则有关羊的故事。我满腹狐疑:区区一则关于 羊的故事到底有什么 好称赞。直到暑假 有空了,我才有时间去检验我的猜测。莫泊桑这位文学巨匠的确没有令人失望,他深邃的思想并不是我们这些凡人所能揣测到的。书里没有羊,更没有羊脂球这类毛绒绒的东西。因为主人公的身材圆润,被冠上了“羊脂球”这样的名字。名字引起的谜团被破解,但书中所诉说的丑恶灵魂却紧紧揪住了我。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的主人公永远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生活 在社会底层的人,而不是那些自称是国王亨利第四的什么什么人。反观百姓,为了生存,他们没有机会去了解什么是声色犬马;
什么是伟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是十足的土包子,目不识丁的粗人,会更出色的反映出当时混乱的法国。

一辆驶往阿弗尔港的公共马车上载着形形色色不同身份的人:贵族、商人、修女、“民族朋友”,还有身份最卑微的女主人公羊脂球。她是一个妓-女,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国的有的而是全世界都有的“红灯女子”。

“羊脂球用一道谦卑而甜美的声音邀请两个嬷嬷来分尝她的便餐……几张嘴不住地张开来又合拢去,吞着,嚼着,如狼似虎地消纳着。鸟老板坐在角儿上吃个痛快,一面低声劝他的妻子也学他的样子……有人拔开第一瓶葡萄酒的塞子了,这时候却发生一件尴尬的事:只有一只杯子。于是只好在一个人喝完以后经过拂拭再传给第二个人……”与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分享自己三天的食物是完全可以省略掉的举动,而这个在他们认为无比低贱,肮脏的“社会耻辱”在这些无上高贵的人上人面前就像上帝一般赐给他们食物。他们就像一只只听话的哈巴狗,饱食后慷慨的为她唱赞美 歌,赞扬她的善良,同情她的疾苦。此时此刻他们贵族的伪善面具充分发挥了作用。“在这些没有表示那么猛干的旅伴的评价中间,她的地位增高了;
戈尔弩兑静听着她,一面保持一种心悦诚服者的赞叹而且亲切的微笑;
甚至于就像一个教士听见一个信徒赞美 上帝……”

上流人士的为人处世比较狐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的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数以百计的穷人换不来他们的一丁点同情心,他们永远不会记得施舍与救济,就好像他们永远不会忘了如何赚更多的钱那码子事。面对恶势力丧失正义的立场以求的明哲保身是道貌岸然的贵族惯用的伎俩。在将羊脂球物尽其用的之后,“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 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然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篇三:神秘岛读后感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着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火药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硝酸。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硝酸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硝酸制造成功了。但是呢,硝酸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雷管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
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硝酸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告诉我很多道理:①做人要团结。②要多学习一下知识,在关键时刻会派上用场。③我们要多多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篇四: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
第二个部分写狗;
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篇五: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读后感

读了《金蟒蛇动物小说大王》我深有感触。文章曲折的情节和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告诉我们:动物--人类永远的朋友。从古至今,人类的生活都离不开动物。

比如马,马曾经伴随人类走过千百年的生活道路,如果没有马,人类灿烂的文化至少有一块会变得暗黑无光。

比如牛,牛吃苦耐劳,为人类耕地。牛吃的是草,挤出的却是奶。如果没有牛,人类文明的脚步无疑会变得沉重。

但我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常常让我脸红。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5种动物,一种是金花蟒,一种是金钱豹,还有熊。猕猴。喜马拉雅犬,它们都是的一。二级国家保护动物。

《金蟒蛇》主要讲述发生在哀牢山野生动物种群间的奇特故事以及人们为拯救野生动物种群而付出的不懈努力。揭示了野生动物鲜为人知的生存奥秘。深刻描写了动物的亲情、友情以及人与动物之闻的种种恩怨情仇。

我读了这本书想到:动物并非我们我们人类想象的那么低级,那么无能,动物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灵性的生命,我们要重新认识动物,平等友善地对待动物,和动物做朋友。

篇六:物种起源读后感

我对达尔文的印象,最初只限于他那一把给人感觉乱蓬蓬的胡子,好像西方的伟人都有这样令人印象深刻的胡子。

为了更进一步接近这个伟大人物,我不辞劳苦地上了百度、搜狗,但得到的介绍几乎千篇一律:“达尔文出生在英国的施鲁斯伯里。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名医……”;
“达尔文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尤其喜欢打猎、采集矿物和动植物标本……”这样的文字吸引不了我的光,所以我只好另辟蹊径,看我能不能从别的途径摆脱我只有关于他胡子的浅薄认知。

我翻开了《物种起源》,从其绪论开始我对达尔文的了解。

“五年的工作,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段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的健康很坏”……这样的语句在文中随处可见,达尔文拖着病重的身躯,专心致力于自然生物的研究,作各种观察和实验,找无数联系和特性,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在了他所追求的科学事业上。

“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我虽然时常注意,只信赖良好的证据,但是无疑错误还是会混入的”,“只有对于一个问题的两方面的事实和论点加以充分地叙述和比较,才能得到良好的结果”……个科学家最要拥有的就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达尔文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支撑自己观点的依据,他为此深感遗憾和歉疚,这不正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才具有的品质吗?达尔文虽然深信自己的观点是科学的,是相对合理的,但他依然为没有提供强有力的事实论据而感到惭愧。

正是这种从事科学的执着精神让我这个生活在快节奏时代的现代人汗颜。

《物种起源》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标志着进化论的正式确立。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如此伟大的成就我在绪论中没有看出丝毫端倪,达尔文用的语言平实,精准,没有任何夸耀,对于旧派荒谬的学说也并没有表现出轻蔑或嘲讽。

“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
“每一物种都是被独立创造的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达尔文在冷静地批驳延续了几千年的错误看法;
“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这是自省的达尔文;
“我抱歉的是,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不能对于那些慷慨帮助我的自然学者一一表示感谢”,这是谦逊的达尔文……

仅仅是绪论,就让我认识了一个平凡而又严谨,内敛而又坚毅的达尔文。合上书,晃动在我眼前的达尔文的胡子也仿佛闪出熠熠的光辉来。

篇七:飞鸟集读后感

泰戈尔,是我最喜欢伟大诗人之一。“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他的诗句,在我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不管何时读到泰戈尔的《飞鸟集》,总被诗人高尚的美德,伟大的人性中的美好动人而感染,简短美妙的诗句仿佛林间的风声,轻柔地抚过你的身心……整本诗集是所谓“零碎的思想”之集合,大多是由自然景物引发的联想与思考。句子很短,清新明净,读着读着好像嗅到了雨后青草的气息。细细咀嚼回味,其中的韵味却很厚实,更依稀透着几分“禅味”,安抚着你的心--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在心烦意乱之时,它能使你很快镇定下来。

他说“sit still, my heart ! let the world findit"s world to you.”这句话犹如一阵清风拂过我那浮躁的心。一直在忙忙碌碌的,一直在不停的追寻,追寻一条通往世界的道路,可是浮躁的心却让我们处处碰壁,不是这个世界不接纳我们,是我们的浮躁让我们离他越来越远。喧嚣的世界,熙攘的人群,让我们纷扰的心静坐下来吧,静静的品味,静静的融入。

这些清新的小诗里面,我觉得探讨的却是人类最本真的问题:自由、追求、幸福感。用很浅的话说出的道理确是那么的值得咀嚼。有时候读着读着,心就跟着飞了出去,不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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