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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学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汇总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4-01-15 15:15: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学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汇总9篇),供大家参考。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学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汇总9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传统职业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为此,新职业教育法于20XX年颁布实施,旨在全面改革职业教育,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就业。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培养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新职业教育法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强调学与用的结合,突破了以往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培养不出来”、“用不上”的困境。新法规定,职业教育应该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将课程设置与实际工作和岗位需求紧密结合,确保学生毕业后能够迅速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具备实战能力。

新职业教育法的另一个优势是强调学习和实践的融合。根据新法规定,学校和企业应该积极合作,共同设计并组织学生的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真实的工作环境和需求,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并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有机结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三段:新职业教育法对教师和学校管理的要求。

新职业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其次,教师应紧跟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保持与行业的同步。此外,教师还应具备引导学生探索和创新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

新职业教育法还对学校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学校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力度,与企业共同设计课程和实践活动,增加学生的实践机会。学校还应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设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就业和发展提供保障。

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带来了明显的改变和成效。首先,学生的就业率显著提高。由于新法规定了职业教育应根据市场需求培养技能人才,学生毕业后更容易找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其次,企业对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认可度提高。新法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得职业教育毕业生更容易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得到了企业的青睐。此外,新法对教师和学校的要求提高,也提高了职业教育的教育质量。

尽管新职业教育法在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程度不够高,课程设置与实际工作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脱节。其次,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速度不够快,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建议学校和企业加强沟通,共同设计课程和实践活动,使之更贴近实际需求;同时,建议教师积极参与行业培训和研讨会,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总结: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促进了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为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提供了重要保障。各方面的努力和改进还需持续推进,以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二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职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全国职教战线备受鼓舞、充满信心。我们相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一定能够助力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下面,重点与大家分享两个方面的感受和体会。

第一方面,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新修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我们的职业院校是党领导下的职业院校,办好职业院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牢牢掌握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职业教育发展才会有根本保障。近年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教育部、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精心指导下,强党建抓改革,不断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成功入选首批全国a类前10名“双高”建设单位,在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全国领先的可喜成绩,已经发展成为北京职业教育的排头兵。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目前社会上依然存在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现象。新修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事实上,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的提高,对职业院校的积极影响是立竿见影的。2022年我校自主招生的咨询大大超过往年,报考人数大大超过招生计划,这是多年未有的重大转变,也是国家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给职业院校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畅通了职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新修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并指出要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还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这些制度和举措既打开了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也打通了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通道。近年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余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多名毕业生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首都劳动奖章”,学校被誉为“工匠的摇篮”。我们将借助新修法的东风继续创造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为更多学生搭建技能成才、人人出彩的圆梦舞台。

四是进一步深化了产教融合、校企“双赢”。新修法明确了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增加了许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针对性规定,比如对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这既为解决校企合作校“热”企“冷”、产教融合“合”而不“深”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的前提下,找到适合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之路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底气。目前,我校已形成融入“高端汽车、生物医药、先进制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的“五条线”,与北京奔驰、京东方、集创北方等300余家高端企业长期深度合作,开办各类订单班,“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学生占比近50%,学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8%,企业满意度95%以上。新修法的实施必将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产教融合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以上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第二个方面,我想分享一下学校下一步工作的考虑。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第一时间组织师生开展普法教育和设计好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安排,我们刚获悉北京市近期将召开北京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会暨北京职业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会上将及时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学校将持续开拓奋进、锐意进取,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高质量建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巩固和拓展北京市党建先进校建设成果,奋力开拓与类型教育相匹配、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更高层次和水平的职业教育。

二是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把学习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健全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与制度体系,深化内部治理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在增强社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等能力的基础上,健全体现知识、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制度环境。

三是坚持德技并修,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紧密围绕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和新发展格局,精准对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4+2+1”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成为全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发展的标杆。进一步巩固完善以校企双元育人为主线的系统化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培育“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不断提升服务首都发展贡献度。以“国之大者”的视野和格局,按照“产学研训创”五位一体功能,高起点、高标准筹建产教融合工程中心。把“企业需求”作为深化校企合作的突破口,围绕企业发展需要,把建设中试基地、工程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作为重要举措,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三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到。近日,我有幸参加了学新职业教育法的培训班,通过了解和学习,我对于这一法律的精神和目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下面我将从教育改革、职业发展、社会保障、创新创业和国家发展等方面,谈一下我对学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新职业教育法对于教育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教育改革是社会进步的基石,而职业教育则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通过规范职业教育的办学行为和管理,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提高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和质量,推动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其次,学新职业教育法对于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代社会对于职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职业教育则是提高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学新职业教育法在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内容的同时,还提出了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这将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和潜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并为个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再次,学新职业教育法对于社会保障有着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手段。学新职业教育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要求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和保障,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和创业机会,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此外,学新职业教育法还鼓励创新创业,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创新创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关键,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和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学新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机构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提供实践性强、贴近企业需求的培训项目,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这将有助于培养更多的创业者,推动创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学新职业教育法对于国家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发展离不开人才培养和教育体系的建设,而职业教育则是培养国家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的重要渠道。学新职业教育法在强调职业教育与国家需求的对接的同时,还加强了职业教育的质量管理和评估。这将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真正实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职业技能的劳动者”的目标,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总之,学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和实施,将为教育改革、职业发展、社会保障、创新创业和国家发展带来重要机遇和巨大潜力。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学新职业教育法的精神,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四

通过观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大会,我深刻认识到,近年来,我国在面临产业转型升级、人口红利下降等问题,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再开发面临新的挑战。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可说是恰逢其时、众望所归。

本次《职业教育法》鲜明地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律层面保障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对“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的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5月的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等等,有助于从职业教育人才的出口方面落实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不断推进的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为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人才培养的新形势和新需求,中国制定了新职业教育法。作为职业教育的从业者,我深感新职业教育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启发和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的范围从传统的职业院校扩大到了各类学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可以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作为一名职业教育从业者,我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了职业教育,他们通过学习实际技能,为自己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实施新职业教育法的过程中,我觉得更多的职业教育资源需要被整合和优化,以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成效。

新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要注重实践操作和技能培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不断关注职业教育课程的更新和优化,确保学生能够学到最实用的技能和知识。在我工作的职业教育学校中,我们注重职业实践,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我发现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不仅能够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还能培养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加强职业教育机构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

新职业教育法要求各级政府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职业教育的机构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这对于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非常重要。在我工作的职业教育学校中,我们积极改善教学设施,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通过持续的投入和改革,我们的学校得以不断发展,并培养出更多具备实际技能和职业素养的毕业生。

第五段:加强职业教育与就业服务的衔接。

新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与就业服务衔接更加紧密,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这就对职业教育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还要关注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行业。在我工作的职业教育学校,我们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通过加强校企合作,我们能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为学生提供更适应市场需求的培养方案。

结尾:

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为我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带来了更大的责任和机遇。我将以更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培养更多的合格职业技能人才做出贡献。同时,我也期望在新职业教育法的指引下,我国的职业教育能够发展得更加健康和可持续,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六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现行职业教育法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伴随着诸如“无奈选择”“低人一等”等偏见存在,导致吸引力不足,如何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是职业教育发展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对此,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新职业教育法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内容更加充实,在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作出进一步修改。

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为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打通“断头路”、构建“立交桥”,新职业教育法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职业教育离不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职业教育法明确,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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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七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2051月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月日开始199626实施。这是该法自年颁布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教育,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法从各个方面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保障学生受资助的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就业的权利等,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外出实习和参加工作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时代呼吁更多的“技能人才“。新法要求,应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还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人才,将继续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社会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学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新职业教育法学的出现不仅满足了人才市场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也给学生提供了更加实用、具有一定就业优势的职业教育。我在参与新职业教育法学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学的学习内容更加独到和实用。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重视培养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而新职业教育法学则更加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所需技能的提升。在学习过程中,我充分接触到了行业内的先进经验和理论,了解到了一些实际工作中需要具备的技能,例如合同起草、诉讼代理等。这样的学习内容让我更能够适应未来的工作环境,提前具备一定的职业能力。

其次,新职业教育法学强调实践和实训。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参与了很多实际案例的分析和模拟操作。这些实践性的学习活动让我更真实地感受到了法学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场景,提高了我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通过实际操作的过程,我也学会了如何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如何与人有效沟通等。这些实训经验让我更具备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应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新职业教育法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老师鼓励我们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同时,我们也有机会参与一些实际工作项目,通过调研和解决问题来培养我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这样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更加主动思考,不断寻求新的解决方案,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四,新职业教育法学注重实习和就业培训。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有机会参与一些企业或机构的实习项目,与真实的工作环境接触。通过实习,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实际工作内容和流程,也能够建立起真实的职业联系和经验积累。同时,学校也会安排就业培训,帮助我们提高求职技能和竞争力。这样的实习和就业培训让我们更加具备就业能力,提高了我们的就业竞争力。

第五,新职业教育法学强调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法学领域的知识和法律法规都在不断更新和变化,我们需要不断跟进新的发展和变化。在学习的过程中,老师们也教导我们法学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毕业,而是为了终身学习和成长。他们鼓励我们积极参与行业的交流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学识水平。这样的教育理念让我们具备了自主学习和适应新发展的能力。

新职业教育法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实用、具有就业竞争力的教育环境。通过学习,我们不仅深入了解了法学的理论知识,也积累了实际操作的经验。同时,我们通过实习和就业培训也提升了自己的就业竞争力。作为一名新职业教育法学的学生,我深感这种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价值,也将继续努力学习,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九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充实。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现行职业教育法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2021年5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修订草案经过2021年6月、12月和2022年4月的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通过、颁布。

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呼唤高质量的职业教育。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在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内涵作出完善: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受中国传统文化“学而优则仕”等观念的影响,加上职业教育相对普通教育而言兴起较晚,社会大众需要更新观念、破除成见。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譬如,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主动作为。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应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其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一字之改格外有深意。

过去讲的“产教结合”具有滞后性,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经常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中,企业与学校之间类似“朋友帮忙”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很不稳定的。“融合”就是要成为一体,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达到共建共赢。

为了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

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在实践过程中,由于需要更多的场地、设备和耗材,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

如今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整个高等教育的20%左右。

针对这一现状,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目前,各地的职业教育发展程度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正相关。职业教育发展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投入。要在学校的公益逻辑和企业的市场逻辑中寻得结合机制,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投入。

国家应优先保障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国计民生行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对于其他新职业、新业态,则可多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社会越发达、越文明,职业教育的价值就越突出。发展职业教育,归根到底还是为了满足人们多样学习、进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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