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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优秀范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9-27 08:01:1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优秀范文】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4篇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党支部系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检测站党支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经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滁州市车辆检测站”、“滁州市驾驶员培训队”及与车辆检测、驾校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经信局一把手汇报,并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经信局分管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经信局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单位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单位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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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篇2

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一、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姚兴余(总支书记

副组长:沈布年(总支副书记)

成员:葛德峰、甄胜军、叶李来(总支委员)

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总支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总支委和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我校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学校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底前落实。

3.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

4.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5.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1.阅评领导:人员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3.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4.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5.各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1.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各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九、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2.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3.职责分工

1)中心学校党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中心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1.专项督查工作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3.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4.督查结果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并上报局党委。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篇3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党支部系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检测站党支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经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滁州市车辆检测站”、“滁州市驾驶员培训队”及与车辆检测、驾校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经信局一把手汇报,并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经信局分管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经信局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单位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单位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党支部系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检测站党支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经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律委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滁州市车辆检测站”、“滁州市驾驶员培训队”及与车辆检测、驾校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正面回复。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经信局一把手汇报,并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经信局分管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经信局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单位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单位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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