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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月活动简报4篇【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7 13:40:07

安全月活动简报一、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二、活动时间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月活动简报4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月活动简报4篇

安全月活动简报篇1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设立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三、活动安排

为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增强全市活动的统一性和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

1、刊发署名文章。6月1日,市安委会刊发署名文章,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各区、县(市)安委会组织安全月启动活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升安全旗。

2、深入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咨询日)9时30分,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省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部门和单位在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与服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现场设立举报投诉服务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当天,各区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设立分会场或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日宣传活动。

3、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要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利用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把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

4、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观看“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

组织流动宣讲放映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施工现场等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5、开展“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随手拍”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不安全行为解读违规行为。

6、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派出执法队伍,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曝光活动,并跟踪推动整改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各地区、各单位要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8、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市安监局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解读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区县活动

各区县、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主题和统一部署,参与全市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应急救援演练周”、“安全法治宣传周”活动。同时,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区县和街道特色的活动。

(三)行业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

由各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铁路道口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安全等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活动主题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月活动简报篇2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设立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三、活动安排

为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增强全市活动的统一性和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

1、刊发署名文章。6月1日,市安委会刊发署名文章,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各区、县(市)安委会组织安全月启动活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升安全旗。

2、深入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咨询日)9时30分,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省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部门和单位在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与服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现场设立举报投诉服务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当天,各区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设立分会场或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日宣传活动。

3、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要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利用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把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

4、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观看“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

组织流动宣讲放映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施工现场等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5、开展“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随手拍”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不安全行为解读违规行为。

6、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派出执法队伍,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曝光活动,并跟踪推动整改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各地区、各单位要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8、开展“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市安监局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解读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集中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区县活动

各区县、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主题和统一部署,参与全市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应急救援演练周”、“安全法治宣传周”活动。同时,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区县和街道特色的活动。

(三)行业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

由各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铁路道口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园安全等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市、区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活动主题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发动广大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月活动简报篇3

5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6月1日至6月30日,沈阳将围绕“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的活动主题,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每周都有主题活动: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期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将结合每周主题,组织开展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6日设立为咨询日,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将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届时,安监、建委(地铁)、质监、教育、消防、交警等14个部门和单位在现场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同时,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将在现场设立举报投诉受理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

安全月活动简报篇4

5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6月1日至6月30日,沈阳将围绕“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的活动主题,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每周都有主题活动: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期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将结合每周主题,组织开展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有特色、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6月16日设立为咨询日,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将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届时,安监、建委(地铁)、质监、教育、消防、交警等14个部门和单位在现场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同时,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将在现场设立举报投诉受理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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