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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镇开展3篇
【篇一】在全镇开展
杨政字[2010]第 号
杨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集中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重点企业、中小学校:
为认真落实近期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结合汝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全镇集中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强力整治火灾、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增强全镇灾害事故的防控能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长兴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杨迎晓、镇党委纪委书记孙焦柳、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张世平、副镇长焦志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郭俊伟、镇主任科员杨红亮,南小片片长徐金星、镇安委会成员为组员,下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设在镇安监办),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普查范围、重点与内容
(一)排查范围:全镇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可燃物品堆场、群租房等。
(二)排查重点:结合我镇实际,确定下列五类为此次普查整治的重点。
1、大跨度厂房、仓库:建筑面积大于1000㎡(含本数)的钢结构工业厂房、仓库;
2、易燃易爆烟花爆竹储存企业:汝州市喜来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
3、易燃秸秆堆放加工企业:河南秋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4、木器加工行业:木材堆场、木器加工厂等;
5、商场、市场:建筑面积大于2000㎡(含本数)的百货商店、购物中心、超市(包括仓储式商店)、老街形式的集贸市场及服装、装潢、家具、建材等室内市场;
6、中小学校幼儿园,尤其是寄宿的中小学要从严检查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设施;
7、公共娱乐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含网吧);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三)排查内容
1、查是否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或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3、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4、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查易燃易爆场所、物品管理是否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用油安全措施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查单位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可用,消防车是否可以通行,是否在消防站点有效保卫半径之内。
对于排查重点对象,还应检查以下内容:
1、查是否经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规范要求、是否落实装修期间的安全看护措施;
4、查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是否齐全、完好、有效;
5、查公共娱乐场所设施使用过程是否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6、查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按照公安部明确的“六个一律”进行整治。即:
1、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
3、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4、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5、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公共娱乐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6、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二)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介入,同时坚决依法拘留相关责任人员。
(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书面报告镇专项办,提请镇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四)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必须落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五)火灾隐患拒不整改和关停的典型单位要及时进行媒体曝光。
(六)对缺乏消防水源的,要及时增建消防水池、建造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码头或抓紧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系统;
对影响消防车正常通行的,要及时拆除违章建筑或打通消防车通道或抓紧改造危桥和道路;
对远离公安消防队、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和地区,要及时组建企业或专职消防队伍。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18日)。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在前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火灾、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措施。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表、下发《消防安全自查申报表》。同时,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通告,在全镇迅速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氛围。
(二)检查整改阶段(11月29日至12月20日)。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自查自改,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并如实填写《消防安全自查申报表》,于11月25日之前向镇安监分队进行自查申报。我镇对排查重点对象进行及时梳理,书面上报市专项办。在此基础上,我镇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单位自查申报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对属于排查重点对象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报市专项办组织相关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进行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并逐一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表》上报市专项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在“边检查、边整治”的基础上,对排查发现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地区性普遍问题,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整治期限,落实措施,集中整治。
(四)总结讲评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上报镇专项办。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讲评,最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专项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由领导亲自挂帅、具体人员负责的工作班子,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镇专项办成立二个检查组,对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这次全镇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要在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严密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工作措施,从严整治火灾隐患;
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加强本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本地区消防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即由各组全面负责本组规定区域内所有单位的普遍排查与隐患整治;
排查发现属于上述五大类重点对象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单位,在认真指导单位自查、组织排查的基础上,及时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镇专项办。要切实履行“对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总责”的工作职责,按照工作分工,逐级安排部署,逐级检查整治。尽管普查整治工作有明确的工作步骤,但火灾隐患一旦发现必须边查边改、尽快消除,不得养痈成患。镇专项办要及时帮助解决普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力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督促。同时,要争取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局的支持,请求调派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开展隐患会诊、技术指导,提高普查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电台等宣传媒体,宣传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内容宣传到每家单位,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教育、引导单位依法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制度,自查自纠火灾隐患。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法律法制教育,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行使监督职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严防走过场、办人情案。对在专项行动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建章立制,保持长效。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要建立健全全镇单位消防安全基础台帐,分级、分类理清单位底数及其监督责任,全面动态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根据各单位的职责,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富有实效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篇二】在全镇开展
乡镇关于在全镇开展防溺水集中宣传巡查工作安排的汇报
县政府办:
根据周政办发[XX]52号文件相关精神,我镇政府积极行动,科学安排,在全镇开展了防溺水集中宣传巡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 召开会议 成立组织
为了及时传达和落实政办发[XX]52号文件相关精神,
XX年5月8日 ,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上传达了上级相关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统一领导全镇的防溺水集中宣传巡查工作。制定了《厚畛子镇开展防溺水集中宣传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从而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着力宣传 扩大知晓面
为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我镇
以召开座谈会、张贴宣传单、分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共召开座谈会10场、张贴宣传单600余张、分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12条、出动宣传车50车次,使防溺水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 分段负责,层层落实
为了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镇对全镇内的河流进行分段,划定责任区,实行属地负责制;
在防溺水宣传工作中,各分管领导指导所分管得组办,组办督导包村,各村、驻地各单位具体抓,使防溺水工作分段负责,层层落实;
同时,镇政府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村、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对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时改正。
通过一系列措施,我镇防溺水集中宣传巡查工作的开展,有声有色,防溺水已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有效地预防了溺水发生。
XX年5月9日
【篇三】在全镇开展
小楼镇在全镇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广东省总河长令2018年第1号)和广州市在全市河湖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增城区在全区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镇范围内的江河湖库全面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的“五清”专项行动。为做好本次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
二、总体目标
至2019年6月底前,根据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清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基本实现全镇主要江河湖库无非法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目标,营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维护我区江河湖库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五清”是指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
其中涉河湖违法违建是指“四乱”,包括:
乱占:非法围垦河湖;
非法侵占水域、滩地;
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乱采: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
乱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设置堆场;
倾倒、填埋垃圾及余泥、污泥、渣土等固体废物。
乱建: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
四、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2月25日前)。镇水利所、村委组织开展排查,查清辖区内江河湖库涉“五清”相关问题,重点排查超标排污、倾倒垃圾、围垦侵占、非法采沙、违法违规建设和违法养殖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附表1)。在调查摸底调查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3月20日)。各村要针对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问题,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期限,对照问题清单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建立销号制度,要及时整治,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对前期已经掌握情况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有效处理,立行立改。
(三)边查边整阶段(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6月20日)。在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要逐河(湖)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查漏补缺,核查有无漏查漏报、整治不到位、问题反弹等情况,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治工作,特别对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反映强烈或舆论媒体曝光的涉江河湖库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要即查即整、真查真整。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及时全面梳理问题整改情况,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要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对整改存在困难的问题要集中力量,逐一突破。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及时到位,基本达到专项行动总体目标。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时梳理专项行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五、责任分工
(一)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照“五清”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化专项行动方案,具体负责辖内“五清”专项行动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治理。协调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水利所牵头组织开展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和清理水面漂浮物专项行动,指导各村开展相关摸查、统计和清理工作。
(三)城管中队牵头组织开展清理涉河湖违建专项行动,指导各镇街开展相关摸查、统计和清理工作。
(四)镇河长办做好统筹和督导工作,定期通报“五清”工作情况,及时将督查情况向镇级总河长及区级河长报告,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对推进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五)镇级河长要负起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河湖“五清”整治与管理工作;
加强村级河长的沟通联系,需要区级以上河湖长和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六)村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湖管理巡查责任,配合做好“五清”行动调查摸底工作,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五清”专项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是省总河长令2018年第1号部署的专项行动,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让广州河更美大行动”的具体措施。把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作为打赢碧水攻坚战的突破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河长湖长要主动扛起责任,动员力量、迅速行动,及时发现并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及时清理整治。
(二)暗访明察,加强督促。河长办要加强对“五清”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督与暗查相结合。将对各村(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暗访明察。将“五清”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河长湖长及责任部门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河长办、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反映此次“五清”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报道专项行动先进典型,曝光治理工作进展滞后的相关责任人和涉嫌涉水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本次“五清”专项行动。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河长办要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和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按要求上报区河长办。
附件:小楼镇江河湖库“五清”问题清单
附件
小楼镇江河湖库“五清”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2019年1月3日
序号
姓名
河流、河段(湖 泊)名称
所在位置( 区、镇、村)
所在位置地理坐标
河长姓名及职务
问题描述
〈 需定性 定量描述〉
问题类型 〈打√)
问题整治 情况
经度
纬度
区级
镇级
村 级
非法排污口
漂浮 物
底泥 污染 物
障碍物
违法违建
是否销号
〈 己销号 打 √ )
度
度
乱占
乱采
乱堆
乱建
其它
1
周陈列
江坳运河
增城区小楼镇江坳村
113.810547
23.396597
谭小棠(增城区政协副主席)
冯志刚(小楼镇党委委员)
黄育通(江坳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2
黄宏昌
江坳运河
增城区小楼镇江坳村
113.800138
23.393755
谭小棠(增城区政协副主席)
冯志刚(小楼镇党委委员)
黄育通(江坳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3
何年放
长冚水库
增城区小楼镇九益村
113.783843
23.384991
谭小棠(增城区政协副主席)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张李优(九益村支部书记)
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4
赖伟梁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村
113.78762613932291
23.422252875434026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赖锡明(腊圃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农家乐)
√
5
赖伙平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村
113.77349989149306
23.414418131510416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赖锡明(腊圃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6
赖海清
约场河
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村
113.74403862847223
23.37388726128472
谭小棠(政协副主席)
赖玉澄(小楼镇党委副书记)
赖锡明(腊圃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农家乐)
√
7
赖容星
约场河
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村
113.78131564670139
23.427323947482638
谭小棠(政协副主席)
赖玉澄(小楼镇党委副书记)
赖锡明(腊圃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农家乐)
√
8
赖柏森
约场河
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村
113.77543646918403
23.429243977864584
谭小棠(政协副主席)
赖玉澄(小楼镇党委副书记)
赖锡明(腊圃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9
赖泳芬
约场河
增城区小楼镇腊圃村
113.77543646918403
23.429243977864584
谭小棠(政协副主席)
赖玉澄(小楼镇党委副书记)
赖锡明(腊圃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10
刘帝权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正隆村
113.76001708984376
23.392759331597222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张景阳(正隆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花场)
√
11
廖金水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正隆村
113.76556830512153
23.397288682725694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张景阳(正隆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12
联二合作社
竹坑水库
增城区小楼镇正隆村
113.720924
23.417425
谭小棠(增城区政协副主席)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张瑞麟(竹坑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13
张民权
竹坑水库
增城区小楼镇竹坑村
113.720924
23.417425
谭小棠(增城区政协副主席)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张瑞麟(竹坑村支部书记)
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14
周勇金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西境村
113.801655
23.419491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周志堂(西境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农家乐)
√
15
梁冠强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
113.74194200303819
23.386111653645834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黄木友(二龙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农家乐)
√
16
庞德记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
113.74437147352431
23.388848470052082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黄木友(二龙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花场)
√
17
张统生
屋仔涌
增城区小楼镇二龙村
113.745921
23.391953
汤勇勤(小楼镇党委副书记)
黄木友(二龙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18
关福洪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黄村村
113.7311474609375
23.37747585720486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骆国强(黄村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19
关伟新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黄村村
113.72979899088541
23.378347981770833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骆国强(黄村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20
莫茂生
长布水库
增城区小楼镇黄村村
113.69547932942709
23.379689127604166
谭小棠(增城区政协副主席)
汤勇勤(小楼镇党委副书记)
骆国强(黄村村支部书记)
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21
刘水伯
沙岗水库
增城区小楼镇沙岗村
113.744482
23.374426
谭小棠(增城区政协副主席)
朱庆棠(小楼镇副镇长)
刘文新(沙岗村支部书记)
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违章养殖)
√
22
邱少游
二龙河
增城区小楼镇沙岗村
113.72676459418403
23.377151692708335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汤剑宁(小楼镇镇长)
刘文新(沙岗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23
王伟锋
邓山河
增城区小楼镇邓山村
113.738387
23.353979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朱庆棠(小楼镇副镇长)
梁斌(邓山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24
黄志华
邓山河
增城区小楼镇邓山村
113.738387
23.353979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朱庆棠(小楼镇副镇长)
梁斌(邓山村支部书记)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
25
西境村委会
张山冚水库
增城区小楼镇西境村
113.79778
23.423086
广新力(增城区宣传部长)
黄志潜(小楼镇副镇长)
周志堂(西境村支部书记)
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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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总计 (个):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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