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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现状18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01 21:15:12

一国两制现状18篇一国两制现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其的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国两制现状18篇,供大家参考。

一国两制现状18篇

篇一:一国两制现状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其的基本涵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198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对特别行政区作出专门规定,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体现在国家根本大法中,标志着“一国两制”思想的正式形成。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同志在同美国学者的谈话中第一次使用了“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提法,并且明确指出它不仅适用于台湾,也适用于香港。指的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亦为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及议会制度。一国两制的政策已经在香港和澳门实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希望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的根本性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目前台湾民调方面维持现状仍占多数人的意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基於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於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

  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於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於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於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同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具有伟大的实践意义。香港、澳门回归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正确的,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这为两岸和平统一树立了光辉的典范。香港、澳门顺利回归以后的发展充分证明,“一国两制”已经首先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人们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相信,“一国两制”同样可以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方式。在香港回归中国五周年之际,曾经直接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英国前副首相杰弗里·豪在接见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一国两制”方针是史无前例的惊人之举,在解决香港问题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过去的五年里,香港原有的生活方式并没有改变人们尊重法制和司法独立,香港特区政府也重视民主。。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五年来的事实说明,“一国两制”的构想得到成功实施,并为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人们看到,“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对台湾同胞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从中理解了“一国两制”的精神和益处,近年来台湾同胞中认同“一国两制”的人数明显上升就是最好的证明。“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功实践,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积累了宝贵经验,充分有力地证明了“一国两制”的可行性。所谓台湾问题,从内涵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党的一部分军政人员战败后退到台湾。他们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武装割据台湾。这样,台湾问题首先就是:首都在北京的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台湾当局的关系问题,应该由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自己来解决。(二)台湾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外来干涉的问题。美国政府应当严格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彻底纠正并停止其利用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的种种错误做法。(三)台湾问题的本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的斗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持一

  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各种阴谋,坚决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搞“台湾独立”的图谋。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历史事实,也已被国际社会所公认。1895年至1945年,台湾、澎湖被日本强行占领。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抗日战争。这场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反对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中国与美国、苏联、英国、法国等结成同盟国。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后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条款》声明,“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即为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迄今已与161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并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联合国和全世界已公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依据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解决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澳门问题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个新思想,是前人未曾说过的,是社会主义学说和理论的新发展。(一)“一国两制”构想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原则性。1986年9月,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迈克·华莱士在采访邓小平时问道:“台湾有什么必要同大陆统一?”邓小平说:“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总是违背民族意志的。其次,只要台湾不同大陆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道哪一天又被别人拿去了。”国家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是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有着共同的血缘、共同的生活习尚、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心理素质,有愿意维系在一起的民族感情,这是任何力量都不能分割的。实现祖国统

  一,是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二)“一国两制”构想充分尊重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几十年来,海峡两岸尚未统一的状态,给整个中华民族带来了很大的创伤。如果再动干戈,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必将带来更多的伤害和不幸。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中国政府是不会轻易使用武力的。由于台湾和大陆分离的时间比较长,台湾同胞对大陆的政治经济制度缺乏了解,他们有久已形成的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尊重台湾的现实,尊重台湾同胞的愿望和选择,提出了现行生活方式不变。几十年来,台湾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台湾的政治前途未卜,人心不稳,影响了台湾经济的发展。台湾地狭人密,资源匮乏,市场有限。从这种现实出发,用“一国两制”的构想来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统一,对台湾是十分有利的。台湾可以依托大陆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经济会发展更快,稳定繁荣就有了可靠的保证。(三)“一国两制”构想考虑到国际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障碍。邓小平说,如果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统一,美国利益也不致受损害。一旦通过和平共处的办法解决了台湾问题,这个热点也就消失了,这对太平洋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香港被英国统治了一个半世纪,英国在香港拥有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同时香港又是国际金融中心,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在那里有大量的投资,中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首先涉及到的是中英关系,其次还有中国和世界不少发达国家的关系问题,处理不好,同样给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带来影响。邓小平说,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做不到三方面都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当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没有先例的天才创造,为香港特殊的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董建华评述说:‘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思维,是代表12亿中国人对当“代世界作出的伟大贡献之一。“(四)“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的指导原则,也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公认的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邓小平说,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当今世界,在新技术革命的浪潮的推动下,各国经济互相联系、相互依赖的程度日趋加深,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的两大主题。尽管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斗争依然存在,但用和平的、对话的方式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大大加强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所以,邓小平说:“根

  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一国两制”的构想,顺应了世界发展的潮流。”

篇二:一国两制现状

  一国两制”下关于国家统一观念的新变化一国两制下关于国家统一观念的新变化

  关键词:关键词:一国两制/国家统一观/统一标准内容提要:内容提要:“一国两制”的提出及其成功实施,使得中国人关于国家统一的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统一的标准开始多样化。目前已经或者正在形成三套标准。第一套是适用于中国内地(大陆)31个省、直辖市和民族自治区的“一国一制”的标准。第二套是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适用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新统一标准,它极大限度地扩充了统一的概念,非常宽松地阐释了统一的含义,也把统一的成本和代价降到了最低,并实现了各方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套是适用于未来台湾地区的、正在形成的最新统一标准。中国人统一观的这种巨大变化是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和香港问题,中国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新思想。

  [1]

  根据这一方针,中国与英国成功解决了香港问题。香港回归

  十年的历史验证了这个构想是可行的。“一国两制”的提出和成功实践,标志着中国人关于国家统一的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探讨的就是“一国两制”如何改变了中国人关于国家统一的观念。一、传统的统一观:只有“一制”,才为统一关于国家是否实现了统一,中国自古不仅要看国家的统治权能否达到那个地方,而且还要看那个地方实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是否与全国统一,也就是说,只有全国实现了“一制”,事事都一样,才算实现了国家统一。这就是中国传统的国家统一概念。这种统一观自秦始皇实现统一后开始逐渐形成。公元前221年秦王赢政用武力统一了东方六国,实现了“六王毕,四海一”

  [2]

  ,建立起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秦

  建立大一统的国家对中国社会以后二千多年的政治发展产生了根本影响,对中华民族政治遗传基因乃至民族性格的形成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中华民族从此以后,无论国家发生什么变化,不管是王朝更迭还是外族入侵,可能天下三分,也可能地方割据,各霸一方,但最终国家都要走向统一。追求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核心价值,统一始终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这早已内化为中华民族的政治习性,深入每一个中国人的骨髓,构成民族的政治基因。与此同时,在全国实行的制度和体制方面,追求整齐划一。每一个王朝统一全国后,都建立起全国一体的集权体制,不允许地方有什么自治乃至灵活性。

  [3]

  秦统一东

  方六国后,不仅把其它六国原有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统统废除,一律采取秦的制度和体制,而且还在以下方面实现了统一。法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4]

  全国实行同样的法律和司法制度。

  度量衡:“衡同器”。全国统一以秦国的度量衡为标准。度制方面以寸、尺、丈、引为单位,以十为进位制度;量制方面以龠、合、升、斗、桶(斛)为单位,采十进制;

  衡制方面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进位是二十四铢为一两,一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

  [5]

  货币:币同一。废除各国原用货币,采用半两圆钱为通行全国的法定货币(秦权钱)。

  [6]

  交通:车同辙。统一全国车辆的轮距为6尺,这据说是世界上最早的车辆标准化法规。

  [7]

  文字:书同文。废除各国原有的各种异体文字,以简化秦文“小篆”作为标准字体,用于公文法令,通行全国。

  [8]

  思想:思一统。实行焚书坑儒,统一全民意识形态。

  [9]

  这种统一观的基本主张是,只有实现了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文化、社会乃至思想等方方面面的统一,国家才是统一的。否则,统一大业还不算完成。我们把中国人这种传统的政治统一观翻译成现代语言,那就是“一个国家,一种制度”,即实行“一国一制”,建立全国高度集中统一的单一制国家。换句话说,只有“一制”了,才算实现了“一国”,即“一制一国”,存在“两制”就不构成“一国”,就不视为完成了统一大业。在实现国家统一的方法上,中国古代追求使用武力,很少甚至没有通过和平谈判实现国家统一的例子。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里边,缺乏通过建设性谈判妥协以获得双方进步的“双赢”精神。这种统一方式付出的代价很大,往往要经过长时间的内战,统一后国家长期元气大伤。总而言之,秦以后中国政治文化的这种精神可以概括归结为两句话,即“武力统一、一国一制”,这八个字总结了中国二千余年封建国家结构的发展史及其基本精神。二、“一国两制”下的新统一观通过“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少从三个方面改变了上述中国人关于国家统一的观念。第一,以前的观念是,只有事事实现了统一,国家才算实现了统一。只有“一制”,才是“一国”。根据“一国两制”的新思维,我们不再追求所有事情上都统一,允许很多方面不一样,一些特殊地方实行不同的制度也可以视为实现了国家统一。国家是否统一,不再看每一个地方实行的制度和体制是否完全相同,而只看是否满足了几个关键条件,达到了特定标准。也就是说,香港回归的经验把中国人关于国家统一的标准降到了最低。第二,以前为了一统江山,往往要经过长时间的战争,让人民和国家付出巨大的代价和成本。香港回归的经验告诉我们,我们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和代价,乃至零代价、低成本实现国家统一。我们一定要实现国家统一,同时要保证不让任何一方因统一而遭受伤害或者损失,一方面让香港得以继续维持繁荣稳定,不能以牺牲香港的繁荣稳定为代价,另一方面国家的正常发展、人民的生活不受影响,在不知不觉中实现统一,统一不

  能以牺牲国家的和平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为代价。这样就把实现国家统一的成本和代价降到了最低。当然换一个角度来看,我们对统一的要求提高了。第三,以前实现国家统一是单一的政治使命,现在则要求不仅不改变现状,不让人民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不让国家为统一付出过大代价,而且还要求统一必须让各方获益,让两地人民能够从国家统一当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实现香港顺利回归,从这三个方面改变了中国人的统一观。这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个“最低”,一个“最大”。现在国家对实现统一的要求有降低的部分,也有提高的部分。降低的部分就是统一的标准降低了,不再事事要求统一了;提高的部分是,既要实现统一,又要维持繁荣稳定,不仅不让任何人受伤害,反而还要让各方从中获益。下面对这三个方面加以展开论述。(一)最大限度降低了国家统一的标准根据“一国两制”的统一观,“一制”固然是“一国”,如果实行不了“一制”,而是存在“两制”乃至“多制”,也可以视为统一,实现了“一国”。即便一些地方实行的制度不一样,全国在有些方面不是一盘棋,可能是两盘乃至三盘棋,但只要满足了几个主要条件,同样可以视为实现了统一。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经验证明,国家是否统一,关键不是看各地实行的具体制度是什么,而是看主权上是否统一,是否满足了统一的最基本要求。只要满足了这些最基本要求,允许不同的地方保持自己原有的制度,不再事事追求全国统一,这样就把统一的标准尽可能降到了最低。A.根据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在以下九个方面中国不再追求全国统一,允许香港与内地不一样:1、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可以不统一。国家是否统一,不再看是否实行统一的社会制度。即便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同样可以是政治上统一的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10]

  2、法律和司法制度可以不统一。“一国两制”在具体的法律和司法体制上表现为“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一个国家,两个司法管辖区”。法律和司法是否统一不再视为国家统一的必要条件。香港统一后,可以拥有不同于全国其他地方的独立的法律制度。香港享有立法权,自己制定本地的法律,本地的法律可以与全国的不同。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及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习惯法)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11]

  香港有独立的司法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12]

  香

  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除因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享有终审权而产生的变化外,原在香港

  实行的司法体制予以保留。

  [13]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除继续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

  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所作的限制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国家有两个乃至多个终审法院的独特现象。过去我们把法律统一视为国家统一的重要标志,现在,我们允许香港在回归后成为独立的法律和司法区域,说明一个统一的国家可以有两套甚至多套独立的法律和司法制度。这种情况在其他联邦制或者单一制国家也存在,例如在英国,苏格兰和英格兰就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在美国,各州具体的法律制度也不尽相同。但是这些都不妨碍英国和美国政治上的统一。但是,即便在英国和美国,在国家宪法层面全国仍然只有一个司法管辖区,即只有一个司法终审机构,在英国是上议院上诉委员会,

  [14]

  在美国是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因此,一个国家,允许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司法管辖区,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终审法院,这是中国“一国两制”思想的独创。3、在行政管理上不再追求全国统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独立制定并且执行有关政策,管理各项行政事务,例如独立的出入境管制(包括护照)、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独立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独立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

  [15]

  4、不再追求经济上的全国一体,在国际和国内经济体系中,允许香港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不吃国家的大锅饭。在经济事务方面,中央没有香港的户头,国家的有关经济统计数字也不包括香港。具体而言: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原在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贸易制度。

  [16]

  所有制上不要求统一,香港继续实行财产私有制。

  [17]

  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原在香港实行的货币金融制度予以保留。允许香港继续使用自己的货币。

  [18]

  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

  [19]

  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原在香港实行的航运经营和管理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

  [21]

  [20]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保留原有的专业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评审各种专业的执业资格的办法。

  [22]

  独立的交通管理制度,车可以不同辙。香港可以采用不同的度量衡标准。

  [24]

  [23]

  5、独立的文化教育和思想,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可以不统一。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原在香港实行的教育制度。

  [25]

  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宗教组织所办的学校可继续提供宗教教育。

  [26]

  书可以不同文。中文和英文都是正式语文,6、独立的人权保障标准和机制。

  [27]

  香港继续使用中文繁体字。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持香港原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组织和参加工会、通信、旅行、迁徙、罢工、游行、选择职业、学术研究和信仰自由、住宅不受侵犯、婚姻自由以及自愿生育的权利。

  [28]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继续有效。

  [29]

  港人除了治港之外,港人还有权参与治国。7、允许香港有自己的旗帜。

  [30]

  香港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

  [31]

  8、不同的国家安全标准。内地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和标准不适用于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被授权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32]

  9、在国际上相对独立的地位。香港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议,包括优惠贸易安排。在有关国际组织中,香港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发表意见,并可采取与中国政府不同的立场。

  [33]

  上述很多安排都是“一国两制”的独创,是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结果。B.新的国家统一标准关于国家是否统一的新标准是什么呢?根据“一国两制”和基本法,香港只需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与国家保持一致,就视为实现了与国家的统一。1、统一防务,香港不能有独立的军队,国家有权派遣军队到香港特区实施防卫。

  [34]

  2、统一外交,中央统一处理涉港外交事务。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所必然要求的。

  [35]

  外交上全国必须步调一致,这

  3、名称和旗帜统一:香港政府名称之前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政府大楼要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香港在国际上的身份改为“中国香港”。4、国籍上的统一:香港不能有独立的国籍,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的政治法律身份改为“中国公民”,

  [36]

  尽管他们可以持有不同的中国护照。

  5、宪法上的统一:宪法是国家主权的法律表现形式,全国在某种程度上、以某种形式拥有同一部宪法文件,是国家统一的重要法律象征和保障,一个统一的国家一定要有一部统一的宪法。即便在联邦制国家例如美国,各州可以有自己的州宪法,但是在各州之上还是要有统一的美国联邦宪法,而这个统一的全国宪法对每一个州都是适用的,与各州的州宪法同时发生效力,而且州宪法不得违反联邦统一的宪法。一个国家的宪法对一个地方生效,就意味着这个地方已经实现了与国家的统一。香港回归后,中国宪法尽管并非每一个条款都适用于香港,但是从整体上讲中国宪法毫无疑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有法律效力的,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同时在香港生效。

  [37]

  宪法上的统一还意味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为香港制定、修改并解释宪制性法律,即基本法。

  [38]

  尽管香港特区有立法权,但是香港无权制定基本法这样的宪制

  性法律。制定宪制性法律的权力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如果一个地方能够独立为自己制定宪制性法律,就说明这个地方是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地方执意独立行使制宪权,为自己制定宪法,那就意味着这个地方宣布独立。如果一个地方不能为自己制定宪制性法律,就说明这个地方在法理和法律上不是一个独立国家。尽管联邦制下,各州、各邦可以制定自己的州或者邦“宪法”,但是这些“宪法”是不具有独立主权的;而且各州、各邦的制宪还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和法律大前提,即在承认同属“一个国家”、尊重联邦中央政治主权的前提下,才得以制定自己的“小宪法”。宪法上的统一还意味着,尽管一个地方可以拥有很大的自治权,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但是全国还是应该有统一的主权机关:包括全国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有权为特区制定少量涉及国家主权的法律)全国统一的国家元首机关和全国统、一的最高行政机关。全国统一的最高主权机关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

  [39]

  有权决

  定特区的重大政治问题(例如政制发展问题)。特区可以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甚至是独立的法律和司法实体,也可以是独立的文化教育实体,但是特区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我们不再追求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统一,但是在政治问题上中央应该有最终决定权。政治上的统一主要表现在授权与被授权关系上。

  [40]

  1997年香港回归,尽管根

  据“一国两制”香港在很多方面可以与内地不统一,虽然内地各省不享有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但是香港从此与内地各省一样,香港享有的所有权力来自中央的授权,香港的基本规范(basicnorm)、

  [41]

  一切行为的合法性均来自于中国中央。与内地不

  同之处在于中央授予权力的大小和多少不同,两地的社会制度不同。中央与地方的这种授权与被授权关系全国统一了。总之,根据“一国两制”的新理念,上述九个方面的不统一和五个方面的统一,显

  示了“一国两制”的真谛,即“求大同,存大异”。“大同”就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不容分割,这是我们最大的公约数。“大异”就是允许在具体制度、体制上不一样。以前这种“大异”可能是妨碍国家统一的因素,现在我们从宽界定国家统一的概念,这九个方面的不统一不影响国家政治上和主权上的统一,我们只在最重要、最基本的方面求得统一,其它方面则不再视为必须统一的因素,这样就把国家统一的标准降到了最低。换句话说,双方可以保持在许多问题上的不同认识,但是我们可以把分歧放在一边,共同谋取关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其他方面的共识,构建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统而不同”的政治大框架、大格局。香港回归十年的实践生动说明了这一点。(二)最大限度降低了实现国家统一的成本和代价通过“一国一制”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往往让人民和国家付出沉重的代价和昂贵的成本,通常要通过长年的战争和混乱,很多人付出生命,大量的财富付之战火,这样才能实现国家统一。这样统一往往要等几百年乃至上千年后人们才会感觉到统一的可贵,当时的人们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统一对于他们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国家在这个过程中也元气大伤。固然,追求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国家一定要统一。但是能否尽可能降低统一的成本和代价呢?甚至把统一的代价降为零,不让人民遭受损失,实现“无痛”统一呢?进而让统一带给人民和国家以和平繁荣,带给人民以更多的实惠、好处,统一是国家提升、社会发展的新契机呢?即统一不是减法,相反统一应该是加法,各方都不遭受任何损失,各方的利益都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都有增加,是一种双赢乃至多赢的安排。统一不仅几百年、上千年后的人们说好,而且当时的人们也说好,因为统一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痛苦和损失。可见,“一国两制”是有条件地维持两个地方的制度现状,在不破坏目前实际现状的情况下实现国家统一,我不吃掉你,你也不要吃掉我,因此通过“一国两制”实现国家统一是零代价、低成本的解决方法。诚如邓小平本人指出的:“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一直在想,找个什么办法,不用战争手段而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这种问题。……如果不要战争,只能采取我上面讲的这类的方式。这样能向人民交代,局势可以稳定,并且是长期稳定,也不伤害哪一方。”他还说:“有好多问题不能用老办法去解决,能否找个新办法?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要把世界局势稳定下来,总要想些主意。”他要求“好好了解和研究一下我们对台湾、香港问题提出的解决方式。总要从死胡同里找个出路。”

  [42]

  “一国两制”就是这样一种实现国

  家统一的方法,尽可能降低了实现统一的成本,保证各方都没有什么损失,实现了统一成本和代价的最低化。(三)各方都能够从统一中获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一国两制”不仅能够保证任何一方都不受伤害,谁也不遭受任何损失,相反还能给各方带来益处和实惠。经常有港澳台的人士说,从不惜一切代价实现国家统一到零代

  价、低成本、任何一方都不遭受损失实现统一,这固然是一个进步,值得称赞。但是,允许我们不变的,都是实现统一前已经有的现状,“一国两制”只不过不让我们遭受什么损失,保留我们既有的财富,但是“一国两制”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这种新的统一方式中能否给我们带来什么具体实惠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国两制”不仅保护现状,保护统一前各自已经创造的财富不因统一遭受损失,而且还能够带来更多的实惠,让大家都从统一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1、统一后,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居民既是香港的主人,也成为政治上和法律上的中国公民,与全国人民一道也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既是内地人的国家,也是香港人的国家,港人与全国人民一起共同享有中国的主权和荣耀。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43]

  这说明,尽管统一后,“国人”不可以参

  与治港,香港由港人治理,但是港人却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这极大扩大了港人的权利空间,统一带给香港同胞的是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带来更多新的发展机会和更为广大的发展空间。回归前香港无非是英国一个普通的海外占领地,回归后香港成为国家直辖的特别行政区,港人在许多方面享有超国民待遇。2、统一后,香港同胞正式开始与祖国同舟共济,同甘共苦。正是基于统一的事实,中央才会在金融危机、禽流感和SARS肆虐的时候,不惜一切代价伸出援手,与香港同胞一起经历了艰难的日子,度过了难关;正是基于统一的事实,才会有“自由行”,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才得以签署CEPA

  [44]

  ,让香港的个人和企业在内地享有更多的优

  [45]

  惠;正是基于统一的事实,国家才会开放各种专业资格考试给香港同胞;

  正是

  基于统一的事实,国家驻外使领馆才会给不论持何国护照的香港同胞提供周到及时的领事保护;正是基于统一的事实,奥运会马术比赛才得以移师香港举行,让港人一起亲身感受奥运的精彩与魅力。回归以后,香港国际大都会的色彩更加艳丽。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把香港考虑进去,

  [46]

  让香港同胞同样从国家发展中获得更大的好处,这更

  是只有实现了统一才能有的安排。目前,香港仍然是亚太主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和信息中心,是世界第十一大贸易体、第十二大银行中心、第六大外汇交易市场以及亚洲第二大股票市场,拥有全球最繁忙的货柜港,也是世界主要的黄金交易中心。根据伦敦市政府最近发表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香港已逐步成为亚洲地区最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综合实力全球第三,紧随纽约与伦敦之后。2006年香港新股集资额超越纽约及东京,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伦敦,港股市值在全球排名跻身第七。恒生指数由1997年的15000点上升到现在的22000左右,创历史最高。2007年4月底香港官方外汇储备资产达1368到亿美元,全球排行第8位。香港失业率降到五年来最低,根据世界各国各地区2006年GDP总量的排名,香港GDP总量达1871.12亿美元,世界排名第34;人均26961美元,世界排名第15,无论总量或者人均都超过很多国家。

  [47]

  美国传统基金会日前公布2007年“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香港连续第13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刚公布的世界竞争力报告,香港位居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新加坡,在大中华经济圈中仍然是带头羊,亚洲四小龙的风采依然光彩耀人。

  [48]

  3、统一后,香港的国际活动空间不断扩大,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十年来,香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了超过190个不以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组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或中央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所允许的身份参加了超过20个以国家为单位的组织,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劳工组织;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组织签署了超过160份双边协议。在中央的授权及协助下,香港签订了超过90份在司法互助、民航运输、互免签证等方面的双边协议。香港成功主办了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和世界电信展(首次在日内瓦以外的地方举行)。香港特区前卫生署署长陈冯富珍女士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当选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香港特区护照已有134个国家和地区给予免签证入境或享有落地签证的待遇。共有11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香港设有领馆或官方机构。这一切都说明,回归后香港的国际空间和地位非但没有减少和降低,反而有很大的扩大和提升。

  [49]

  4、由于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派官员到特区行政、立法和司法任何部门任职,使得香港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民主政治不断往前推进。香港的人权和自由也得到了大大加强和提升。所有这些成就的取得没有国家的支持是难以想象的。统一没有带给香港负面的东西,统一只有好处。我们要认真研究、充分利用统一带来的契机,让统一带给香港同胞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香港从统一当中获得实惠,国家同样从统一当中获得好处。完成统一大业本身就是国家一个重要战略目标,事关中华复兴大业的成败。香港回归把完成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大大往前推进一步,而且香港回归不费一兵一卒,国家不伤一点元气,国家当然获益。在过去近30年里,香港累计给内地投资达2700多亿美元,

  [50]

  比内地吸收来自

  其他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总额还要多,这些投资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成功具有重大意义。此外,“一国两制”还带给国家其它的实惠。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近代人类创造的两种主要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和法治文明,带来了社会的巨大进步,我们应该予以承认。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资本主义给人类带来的各种问题。社会主义正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制度批判的基础之上,它试图避免资本主义的各种问题,它的产生也是人类的必然,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其它国家或者只有资本主义,或者只有社会主义,而我们两种制度都有。这样我们可以就近相互学习,学习对方好的做法,把两种制度的优势结合起来,并摈弃两种制度不好的因素,从而不断完善自己。尤其对祖国内地,香港高效廉洁的管理、健全的法治、成功的市场经济对于内地的改革

  具有很大的影响,事实上,内地从香港学习到不少好的经验。相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尤其前苏联,中国的改革开放能够成功,香港的贡献是很大的。可见,实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不仅香港受益,国家也从中受益。可见,通过“一国两制”实现统一不仅没有让我们付出什么代价,任何一方都不受任何伤害,反而还都有所获,都从统一中得到很大的好处和便利。香港因为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而受益,这是新加坡所没有的。祖国因为有一个香港而对资本主义不陌生,这是俄罗斯所没有的。三、新统一观的形成是解放思想的成果1949年后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统一的基本政策最初也是“武力统一,一国一制”,

  [51]

  也就是说用武力彻底消灭中国境内的资本主义,用社会主义统一全中国。过去国

  家不能很快统一,主要是观念上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中国认识到尽管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制度优越,但是社会主义最终代替资本主义、无产阶级最终战胜资产阶级,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不仅在国际上,而且在国内都是如此。在可以预见得到的未来,中国内地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既无意消灭自己国内港澳台的资本主义,也无意消灭其它国家的资本主义,无意向其它国家输出革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国的社会主义既要与内部港澳台的资本主义共处,也要与国际范围内的资本主义共存。这两种制度在国内和国际都应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平等竞争,而不是因为统一就人为地拿一种制度取代另一种制度,让一种制度遭受重大损失。

  [52]

  我们不再由僵化的观念来决定国家统一,而是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分歧放在一边,在互相尊重对方的前提下来谋求国家的统一。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不应该成为国家不统一的理由,更不应该成为不团结、甚至搞分裂的借口。双方应摈弃政治成见,求同存异,尊重对方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不代替别人选择人家的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共同谋取关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其他方面的共识,构建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的“统而不同”的政治大框架、大格局。“一国两制”的核心和精髓就是和平、和谐、相互尊重。这是中国共产党世界观的重大转变。这种新的世界观更加强调对客观存在的东西的承认。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是人类近代先进文明的产物,是前人独立思考、科学探索的成果。二者既然谁也无法改变谁,谁也不能取代谁,那就要老老实实相互承认,与自己的“敌人”和平共处,让时间和实践来做最后的决定。存在决定意识,而非意识决定存在。意识不能改变存在,意识更无法改变历史。我们只能尊重客观存在,在此基础上寻求一种双赢的制度安排。把“一国两制”推而广之,运用于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个世界,两种制度”乃至“一个世界,多种制度”。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不应该

  成为国家与国家之间不和平的理由,不应该成为战争的借口。只有如此,让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和平存在,平等竞争,让时间和后人来做选择,人类才有和平。当然,“一国两制”以“和平统一”为前提。因为如果国家统一不是通过和平谈判实现的,而是通过战争实现的,也就很难允许那些特别的不同制度的存在,只能是“一国一制”,而不可能是“一国两制”。所以,“和平统一”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意,是实施“一国两制”的前提。“一国两制”体现了可贵的政治宽容精神。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政治宽实精神在中国得到逐渐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经济上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鼓励发展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其次就是在国家统一问题上,在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国家的和平统一,允许香港、澳门、台湾在与中国大陆实现统一后,保留其各自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并建立特别行政区,中央政府赋予其高度自治权。这就从根本上放弃了传统的一个国家只能实行单一社会制度的政治观念。“一国两制”是对中国传统国家统一观念的巨大突破,用邓小平的话来说,这“是个新语言,是前人未曾说过的”。

  [53]

  可见,这种新统一观是解放思想、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一种新的世界观,形成了新的方法论。四、新统一观未来的发展如果说运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是“求大同,存大异”的话,那么运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那就是“求更大的同,存更大的异”。所谓“求更大的同”就是说只要两岸实现和平统一,关于国家统一的标准可以更加宽松。所谓“存更大的异”就是说台湾在更多的问题上可以采取不同的制度和政策,在更多方面可以与大陆不一致。提出“一国两制”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台湾与中国大陆统一问题的,一开始并非为了解决港澳问题。即便如此,“一国两制”能够被成功地运用来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足见它不是为了一时一事,而是长久之计,具有普适性。如果我们把“一国两制”视为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新的政治哲学,而不是狭隘地来看待“一国两制”的话,毫无疑问,“一国两制”同样适用于台湾问题的解决。对于台湾问题,最起码要适用“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起点,是基础,但可以不是全部。对于将来两岸统一,我们只能采取“一国两制”。不实行“一国两制”,难道我们能够实行“一国一制”吗?“一国一制”既然行不通,当然就要实行“一国两制”。香港、澳门在“一国两制”之下所享有的一切高度自治权,台湾当然都会享有。除此之外,在一个中国的大框架下,未来统一后,台湾与大陆的关系还有更为丰富的内容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不会到此为止。至于这些更为丰富的内容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到底是什么,“更大的同”是什么,“更大的异”又是什么,这需要两岸中国人发挥聪明才

  智,共同去构思、去创造。运用“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必然会极大扩大“一国两制”的内涵和外延,形成“一国两制”的新形式,而且必然会进一步扩大我们关于国家统一的概念。根据有关两岸统一的政策和法律,起码在以下几个方面是明确的:1、统一后,台湾人民与大陆人民一道成为国家的主人,共享中国的主权和尊荣,从中华崛起当中获得好处。2、台湾可以继续保留军队。义。3、在外交方面,两岸可以协商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55][54]

  这是全世界都没有的对国家统一最宽松的定

  4、名称方面: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没有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这为未来两岸协商预留了足够的空间,显示了大陆的极大诚意。《反分裂国家法》第2条还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这一条是《反分裂国家法》的核心和灵魂。这是迄今为止对两岸现状、对“一个中国”最权威的表述。概括而言,就是说只要追求两岸统一,坚持两岸同属于一个国家的原则,其它问题都可以协商。“一个中国”原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原则。至于其它方面,例如国籍问题、宪法及相关政权问题、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问题等都可以在“一个国家”原则框架下得到合理解决。如果采取“一国两制”实现统一,就能保证不让台湾同胞付出任何成本和代价,台湾不受任何伤害,不仅可以保留目前已有的一切成果,包括民主成果,还可以从统一中得到更大更多的好处和便利。如果说台湾居民大部分追求维持目前现状的话,“一国两制”其实就是维持现状的最好方法,其精神实质就是维持台湾和大陆各自的现状,在不改变目前现状情况下实现国家统一。如果统一是必然的,那么能够维持现状的统一当然就是最好的统一方式。至于是否叫做“一国两制”并非问题的关键,如前所述,“一国两制”其实是一种新的世界观,一种新的政治哲学和思维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有这种新的世界观。结论:三套国家统一标准关于“国家统一”的概念是不断变化的,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理解和要求。什么情况下才叫做实现了“统一”,“统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尽管古今中外的认识不一样,但还是有一些最重要的共同标准,例如政治主权的统一和宪

  法上的统一。“一国两制”的提出及其实施,使得我国关于国家统一的标准多样化,根据本文的分析,目前已经形成或者正在形成的共有三套统一标准。第一套是适用于中国内地(大陆)31个省、直辖市和民族自治区的统一标准,根据宪法规定,中央与这些地方的关系按照“一国一制”或者叫做“一制一国”的原则来处理,所有这些地方都必须遵循“中央的统一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可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6]

  即便是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较大的自治权,但总体上也是实

  行同一种社会制度和体制。第二套是适用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形成的新统一标准。“一国两制”就是有条件维持两种制度的现状,在不怎么改变什么的情况下实现国家统一,因此它极大限度地扩大了统一的概念,非常宽松地阐释了统一的含义。人民为国家统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也降到了最低。此外,任何一方不仅都可以保持各自既有的一切,还可以从统一当中获得最大最多的好处和利益,追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套是适用于未来台湾地区的、正在形成的最新统一标准。这个标准同样建立在“一国两制”原则基础之上,它将最大限度地扩充“一国”的概念,最为宽松地解释统一的含义,形成更具有弹性的统一观。但是,这第三套统一标准能否最终形成和实施,取决于两岸统一的方式。如果是和平统一,这套新标准肯定可以成形和实施。反之,如果最后不得不采取武力实现统一,那么两岸将不得不采取第一套统一标准实现最终统一。运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是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的结果。鉴于两岸问题的复杂性、独特性,要防止台湾向独立的泥潭越陷越深,促进国家早日实现完全统一,更需要解放思想,大胆进行理论探索和理论创新。大陆方面要解放思想,台湾方面也需要解放思想。中华民族是充满智慧的民族,相信当代两岸中国人有足够的聪明才智解决这个千古难题。

篇三:一国两制现状

  其次我们再看看台湾民众台湾和大陆对峙已经好几十年了随着时间流逝一批批老一辈的离开了人世取代之的是台湾土生土长的新人他们对大陆没有任何的感情在当局长期的蛊惑和误导下他们不再认为大陆与台湾是同宗同室的兄弟而把大陆看成是威胁台湾生存与发展的敌人要靠台湾民众来推翻当局实现和平统一也无非是痴人说梦

  浅谈对“一国两制”浅谈对“一国两制”的认识

  在2111年3月5日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说了这么一段话: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提高内地与港澳合作的机制化水平,支持粤港澳深化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祖国内地人们将与港澳同胞携手奋进,共享伟大祖国的尊严与荣耀!我们将坚持以新形势下发展的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和各项政策。继续推进两岸协商,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产业合作,加快新兴产业、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深入开展两岸社会各界交流,积极拓展两岸文化教育合作。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共同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局面。我们坚信,只要海内外中华儿女继续共同努力奋斗,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一定能够实现!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下面我就这段话展开我对“一国两制”的认识。我主要从四个方面谈一下对其的认识。一、什么是“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在一个国家内,允许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一种政策。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29页)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顺应历史的潮流和人心归向,提出的香港、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祖国的一项战略决策。邓小平制定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指导思想。它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也为解决当今世界难题找到一个最佳办法。因此,“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对当今世界和平与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二、“一国两制”的意义。我们都知道“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党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台湾问题的解决,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邓小平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是党中央经过长期酝酿,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早在1955年,党中央就提出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设想,接着又提出准备同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三、“一国两制”在港澳的应用。“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和澳门问题是殖民主义国家侵略中国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人民一直强烈地期盼能

  收回这两块领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成功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1997年7月1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香港升起,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澳门升起,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和澳门的回归,开创了港澳两地和祖国内地共同发展的新纪元,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进步事业作出的新贡献。实践证明,我们党制定的“一国两制”方针,顺应了时代潮流和历史趋势,把握了民族根本利益和国家核心利益,体现了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人民愿望的精神,不仅使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顺利实现,而且推动了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与祖国统一大业的历史进程。四、“一国两制”对台湾的影响。台海收复是众多同胞最关心的话题了,这几十年来一直牵扯着中国人民的心。就我个人观点而言,台湾如果接受一国两制,就必须能够彻底信任中国政府,一国两制也意味着台湾必须接受大陆的观点和立场,包括对内和对外,台湾有思想和言论自由,法律不处罚思想犯,如果合为一国,这些权利即不可能继续被允许。在国际方面,台湾的传统对外关係和中国不同,利益关系极可能和中国发生抵触或受到影响。其次我们再看看台湾民众,台湾和大陆对峙已经好几十年了,随着时间流逝,一批批老一辈的离开了人世,取代之的是台湾土生土长的新人,他们对大陆没有任何的感情,在当局长期的蛊惑和误导下,他们不再认为大陆与台湾是同宗同室的兄弟,而把大陆看成是威胁台湾生存与发展的敌人,要靠台湾民众来推翻当局,实现和平统一也无非是痴人说梦。还有个主要原因就是大陆穷,台湾看不起大陆,如果我们有美国那样的势力,台湾估计会主动来大陆和谈了,嫌贫爱富嘛。所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不只是一句口号,我们还需做好各方面收复台湾的准备。我想中国最可能的方针是政策方面尽量和其他周遍国家搞好关系,让台湾民众更多的意识到到底是什么阻碍了两岸的关系,和美国搞好中美关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弘扬我们民族的精神。我们只求能够完成中华民族的统一,让每个中国人能够富裕起来,不在受别的国家的歧视,不在让8国联军的一幕重演,让台湾的政局和平过度到统一。最好的结果是:整个中国的经济和台湾的经济都不会受到影响,两岸的人民也不会受到影响,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其实中国现在的执政党用心良苦,为了让中国稳步的发展,让民众不再受穷忍受着别的国家各方面的指责,这不是懦弱而是作为父母的一种觉悟,虽然失去了毛主席那种凌厉的姿态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这恐怕是最合适的方式。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结合我们现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吧。以上是我对“一国两制”的认识,我坚信如果我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实行“一国两制”,相信不久的将来,台湾定会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篇四:一国两制现状

  香港澳门回归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正确的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这为两岸和平统一树立了光辉的典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发展和实践以一国两制方案统一中国即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照顾了有关国家在港澳台的利益充分尊重港澳台长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人民习惯于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这一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有利于该地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居民安居乐业

  我对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的理解与认识

  外语系08级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的我,对于“一国两制”的认识可能更多的来源于书本和老师的讲解。下面我就个人的理解,谈谈“一国两制”思想吧。

  我们都知道,“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是:(1)“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香港、澳门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一国两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大陆实行社会主义,是中国的主体。大陆这个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3)实行“一国两制”。在统一的中国境内,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相互支援、共同发展。(4)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宪法规定在台、港、澳设置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除在外交和国防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利。如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实行独立的财政预算,中国政府不征税;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特别行政区人民的各种合法权益,以及外国人和侨胞的私人财产等,均予以法律保护;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5)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的方针,在一个中国内,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共同发展,至少五十年不变。这是稳定台、港、澳地区人心,保持台、港、澳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为了下个世纪五十年内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需要。

  而关于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发展,这是一个伟大的科学构想。邓小平的这个构想,本拟用之于台湾,后则提前用之于港澳。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完全是可行的,成功的。

  邓小平自1982年提出“一国两制”以来,“一国两制”的光芒已经照亮了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其影响已扩及全世界。“一国两制”的核心是“一国”,“两制”则是要通过“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了灵魂;没有“两制”,“一国”就无以通过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与“两制”是一个整体,是并行不悖的。否定了“一国”,国家就会走向分裂;否定了“两制”,国家就会导致战争。

  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是一种新思维,旨在把台港澳问题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把国际上通用的“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国内。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是对人类社会科学理论的一个新的重大贡献。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形成。早在五十年代,中国政府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一九五五年五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即提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一九五六年四月,毛泽东主席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

  策主张。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预等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践。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建议由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二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共产党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两岸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香港、澳门等领土问题,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提出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后来邓小平及党的其他领导人多次对“一国两制”作了类似的解释。党和国家职能部门依据这一构想,对台湾、香港、澳门分别制定“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等具体的方针、政策,顺利地实现了香港1997年、澳门1999年回归祖国的工作,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香港、澳门回归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正确的,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这为两岸和平统一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发展和实践,以“一国两制”方案统一中国,即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照顾了有关国家在港、澳、台的利益,充分尊重港、澳、台长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人民习惯于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这一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有利于该地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居民安居乐业。因而是一条损失最小、最得人心的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

  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的努力,构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祖国的统一一定指日可待。

篇五:一国两制现状

  课题序号授课班级锡山中专授课课时课时授课形式讲授法授课章节名称71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使用教具多媒体教学目的1了解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2理解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政策的内容3掌握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4深刻领会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教学重点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教学难点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更新补充删节内容补充部分案例课外作业思考练习题教学后记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第一节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和发展1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2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3一国两制构想的发展二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1坚持一个中国2坚持两种制度3保证台湾香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的局面4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是有主次的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1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2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的原则用来处理一个国家的内部问3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途径和新的范例4有利推动祖国统一大业课堂教学安排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一新课导入

  备课笔记

  课题序号授课课时授课章节名称2课时授课班级授课形式锡山中专讲授法

  7.1“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使用教具

  多媒体1、了解“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教学目的

  2、理解“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政策的内容3、掌握“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4、深刻领会“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教学难点

  “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

  更新、补充、删补充部分案例节内容课外作业思考练习题

  教学后记

  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

  第一节“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和发展1、“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2、“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3、“一国两制”构想的发展二、“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1、坚持“一个中国”2、坚持“两种制度”3、保证台湾、香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的局面4、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是有主次的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1、“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2、“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的原则用来处理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3、“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途径和新的范例4、有利推动祖国统一大业

  课堂教学安排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有力地推进了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在此基础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将这一构想在香港、澳门成为现实,并且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战略构

  二、新课讲授

  想,进一步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第一节“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和发展1.“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但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香港、澳门仍分别在英国和葡萄牙的殖民统治之下,台湾则被国民党当局所盘踞,国家统一大业尚未最后完成。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实现国家的统一作为一项重要的历史责任和奋斗目标,始终不懈地推进祖国统一的实现,并积极探讨和寻求实现统一的方式和途径。1955年4月,周恩来在万隆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阐明对台湾问题的立场时指出,中国人民有权用一切方式,包括不排除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63年初,由毛泽东提出,周恩来归纳,张治中、傅作义出面,在写给陈诚的信中明确表述了以“一纲四目”和平统一两岸的方针。这是关于“一国两制”的最早雏形,但由于国内国外存在的种种制约,当时不可能提出“一国两制”的完整构想并付诸实践。但这一主张为“一国两制”理论提供了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2.“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形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考虑和平解决台湾而扩展到解决港、澳问题的过程中,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形成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和平统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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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的思想。1979年1月30日,邓小平在访美期间,第一次公开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思想。1981年,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一文,具体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九条方针,使“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内容开始明晰化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阐明了中国政府准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系统地阐述了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第一次便用了“一国两制”的提法。他说:“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①此后,邓小平又从各方面对“一国两制”构想进行了阐述,形成了完整的实行祖国统一的战略构想。二、“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一国两制”构想具有科学的涵义。概括地说,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其基本内容包括:1.坚持“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家主权。台湾、香港、澳门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坚持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核心、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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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坚持“两种制度’’在统一的申华人民共和国内,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相互支援,共同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振兴作出贡献。3.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的局面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在台湾、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在外交、国防、宣战、媾和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它们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4.两种制度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是有主有次的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这是“一国两制”的前提。在坚持这个前提下,才有可能允许部分地区继续保留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在“一国两制”中要讲两个不变的观点,即一方面要讲对香港的改策50年不变,对台湾、澳门的政策也是50年不变,50年后更没有变的必要;另一方面要讲大陆实行社会主义也不变,如果大陆的社会主义变了,那就变成“一制”,而不是“一国两制”了。所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规定,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又规定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正如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所评价的:“这一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意义1.“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按照“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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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制”构想,允许在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内有两个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长期并存,突破了在一个国家内部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及其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而不允许另一种社会制度及其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长期存在的认识。但是,“一国两制”依据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2.“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的原则用来处理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在世界上得到了广泛的承认。现在,把它用于解决一个国家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的问题,这是一个创造。我国解决台、港、澳问题,自然会牵涉到美国、英国、葡萄牙在这些地区的利益。实行“一国两制”可以避免在彼此关系中留下隐患,防止酿成国际争端,消除中国与这些国家关系中的热点,有利于太平洋地区的稳定和世界和平。3.“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途径和新的范例当今世界并不太平,许多长期悬而未决的国家间、民族间的争端引起的矛盾和冲突此起彼伏,很不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和稳定。“一国两制”的构想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经验,即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合情合理的方式方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这一构想对整个世界和平与稳定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4.有利于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一国两制”构想是从中国历史和现实实际出发来解决港、澳、台地区问题切实可行的方式,这一构想首先运用于港澳地区问题,并取得了重大成果。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不但洗刷了中华民族所蒙受的历史耻辱,而且为解决台湾问题,最终实现祖国统一树立了榜样,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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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料>“一纲四目”的含义“一纲”即台湾必须回归祖国。“四目”是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丛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权大政、人事安排由蒋介石决定;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由中央拨付;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协商解决;双方互不派人破坏对方团结之事。“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发展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1984年5月,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一国两制”方针,从而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国策。1984年和1987。年,分别签订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1990年和1993年分别通过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都贯彻了“一国两制”精神,使“一国两制”进一步法制化。1995年,江泽民进一步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2000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表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进一步发展了“一国两制”的方针。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现祖国统一的九条方针1981年,叶剑荚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谈话,具体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九条方针。其中包括: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产、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等等。这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内容开始明晰化。外界对“一国两制”构想的评价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赞扬:“‘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最有天才的创造。“‘一国两制’的构想,即在一个国家中保留两种不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是没有先例的。它为香港的特殊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这一构想树立了一个榜样,说明看来无法解决的问题如何才能解决以及应该如仃解决。”日本《每日新闻》7月8日的文章说,中国采取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一非常现实主义的态度。从现状来看,这是解决(领土问题)的唯一方法。香港的居民、外国的投资家、本国的利益三者取得了平衡。

篇六:一国两制现状

  党和国家职能部门依据这一构想对台湾香港澳门分别制定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等具体的方针政策顺利地实现了香港1997年澳门1999回归祖国的工作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提出的背景20世纪70年代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为确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

  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使的用和平方式解决统一问题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香港、澳门等领土问题,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提出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后来邓小平及党的其他领导人多次对“一国两制”作了类似的解释。党和国家职能部门依据这一构想,对台湾、香港、澳门分别制定“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国两制,澳人治澳”等具体的方针、政策,顺利地实现了香港1997年、澳门1999年回归祖国的工作,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提出的背景20世纪70年代,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为确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第一,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驱逐台湾当局的非法代表。第二,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第三,中美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在此背景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随后,逐步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1.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2.1981年9月,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被称为“叶九条”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3.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概念的首次提出。1982年1月,邓小平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

  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4.一国两制的宪法保证。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条所载明的“设立特别行政区”,指的就是实行“一国两制”。这表明,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5.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6.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4年6月,邓小平接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土时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三)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两岸关系有所松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台湾当局一方面将中国共产党的和平统一方针污蔑为“统战阴谋”,严禁台湾同胞讨论和平统一问题,并以“绝不接触、绝不谈判、绝不妥协”的“三不政策”作为回应。另一方面,也相应采取了诸如停止对大陆炮击等缓和台海紧张局势的措施。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一)基本内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具体来说,有十个方面的内容。

  (1)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坚决反对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

  (2)两制并存。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3)高度自治。祖国完全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度自治权。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各种合法权益将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他们可以充分行使选择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和平统一,有利于两岸社会的共同发展,有利于两岸同胞感情的融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的长期繁荣稳定,也有利于维

  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

  (5)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

  (6)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就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7)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8)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台独”活动与国际反华力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台独”将使台湾沦为外国附庸。维护祖国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人民将义无反顾地扞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

  (9)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10)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础。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归根到底还是要把自己的事情搞好。

  (二)意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维护民族团结、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构想。“一国两制”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政治文明的独特贡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

  第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一国两制”构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说过的新话,是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既不是传统的单一制,又不是通常的复合制,而是一种新型的国家结构组织形式,即不仅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下带有某些复合制的特点,而且容纳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第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可以避免武力统一会造成的不良后果。

  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

  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一)“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

  (二)“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1.香港、澳门问题的性质。香港、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香港是被英国殖民主义者通过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强迫清政府先后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不平等条约而强占的。澳门是被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通过胁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葡北京条约》逐步强占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根据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对香港、澳门这两个地区采取了如下立场:香港、澳门地区是中国的领土,不承认外国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将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予以解决;未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1960年中央进一步将上述立场归结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工作方针。2.香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邓小平1982年9月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强调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1984年9月,中英双方达成协议,草签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3个附件。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3个附件,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既坚持了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又明确规定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1997年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3.澳门回归。在中英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谈判后,澳门回归祖国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开始积极有序地进行。1985年5月,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就举行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达成协议。谈判的重点是"何时移交管治权"、"用什么方式移交管治权"等问题。1999年12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举行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历经400多年沧桑的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4.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充分说明了“一国两制”构想是正确、可行的。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政府坚持“一国两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鼓励香港、澳门各界人士在爱国爱港、爱国爱澳旗帜下和衷共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积极支持香港、澳门开展对外交往,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香港、澳门事务。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是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重大历史性贡献。香港、澳门的回归使“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现实,充分说明了“一国两制”构想是正确、可行的。

  (三)香港、澳门回归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台湾与香港、澳门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中国的一部分,都实行不同于大陆的社会制度。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它表明通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实现两岸统一,完全能够满足台湾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随着时间的推移,祖国大陆日新月异的变化和香港、澳门的稳定繁荣,“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必将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篇七:一国两制现状

  浅谈“一国两制”提出的必然性

  10历史教育专业张同磊(德宏师专云南·德宏·芒市678400)

  摘要:“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理论中最具有创新意义的内容之一。“一国两制”构想孕育于20世纪50、60年代,周恩来对毛泽东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所作的概括即“一纲四目”,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直接思想渊源。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思想,到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一国两制”的构想,使之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国策,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阶段。1984年6月以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又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而且由理论变为法律、变为实践。关键词:邓小平;祖国统一;一国两制

  正文:一、什么是“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构想孕育于20世纪50、60年代,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同志对台湾问题由解放转变为和平解决,周恩来对毛泽东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所作的概括即“一纲四目”,这就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直接思想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曾郑重地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彻底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为了缓和台湾海峡地区的紧张局势,早日结束海峡两岸的分裂局面,从50年代中期开始,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在积极探索能否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极为重要的思想和原则。1982年,邓小平同志访问美国期间,他向美国参、众两院议员解释中国政

  1

  府对台湾的主张。他说:“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祖国统一,我们将尊重那里现实和现行制度”。这就是说,在一个国家内部可以现实的存在两种不同的制度。1982年12月,全国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中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这就为台湾和平统一后,在台湾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一国两制”提出的历史必然性。

  (一)反分裂、求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题。1、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它像一条红线贯穿于中国历史的始终,年代越近这种趋势就越明显,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的872年的历史,那种长期的大分裂的局面就未出现过。我们从整个中国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凡分裂时期的王朝一般是短命的,它们的历史如匆匆过客,像走马灯似地被更换着。所以,反分裂,求统一,就自然成了中国历史的主题,牢牢地深深地根植于中华民族的思想文化之中。2、争——分——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辩证法。争、分的过程就是中华民族大发展、大融合的进程;合的过程即大统一的过程就是中华民族大振兴的进程。试想,如果没有春秋战国的大纷争及其百家争鸣,怎么可能有中国古代的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哲学的辉煌和秦汉的大统一、大振兴;如果没有西晋以后北方出现的所谓“五胡乱华”和南朝北朝的对峙,中华民族何以能如此融为一体和迎来隋唐盛世的降临;如果没有唐以后五代十国的更替分割,就难得有中国宗教、文化、学术等进一步的发展繁荣;如果没有这样两个由少数民族统一的中华大帝国,我中华民族何以有今天各民族的如此大融合、大统一;如果没有近现代中国所蒙受的丧权辱国,就不会有接踵而至的改良和革命、科学和民主浪潮汹涌澎湃地兴起和封建王权的最后终结,中华的大振兴也就无从谈起。应该说,这是历史的辩证法所碾过的一道深沉轨迹。只有分争,才有比较,才有动力,才有发展,也才能走向最后的统一和振兴。这就是社会发展的辩证法。3、改革开放的中国迎来了中华振兴的新纪元。它将宣告中国近现代史上分裂时代的结束,迎来中华统一的大黄金时代。我们知道,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直处于被分裂和求统一的斗争中:从香港、澳门、台湾的先后割让到伪满州国的演变和外蒙古的独立,从军阀混战到抗日战争,从边区政权到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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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国的成立和国民党政权到台湾延续,从改革开放到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无一不是这种斗争的演义过程。我中华民族,经过了一次长达150余年的分裂发展之后,现在已处于大统一、大振兴的大黄金时代的前夜,我们海内外的全体炎黄子孙都一定会摒弃前嫌,放弃宗派主义私利,团结一致,为迎接这一伟大时代的到来而共同奋斗!这就是中国历史的主题,这就是中国光辉灿烂的前途。(二)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从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分布于辽阔的国土上,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不平衡,虽经漫长的历史的洗礼,反复融合、互补,这种状况也未彻底改变过。即使是近现代还是如此,从1954年到1979年的20余年,消费品奇缺,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发达的地区因此而拖倒了,落后的地方则因此更加贫困下去。这是历史曾给我们的沉重教训和思考。一个如此发展不平衡的大国,怎么可能从主观愿望出发,用一种模式,以平均主义方法在一朝一夕改变这种状况呢?这种教训提醒我们要重新认识和正视中国的基本国情,这就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不可违背。一个国家,如果从主观愿望出发,硬要实行某一种所有制,这既不合乎实际,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其实,每一个国家尤其是大国都会有多种所有制存在,至少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公共和国家所有,一类为私人和集团所有,只是在不同性质的国家各自的比例、地位不同罢了。一般地说,社会主义国家通常是前者居于主导地位,资本主义国家是后者居于主导地位;其比例前者一般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高,后者一般是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高。公和私,其实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公寓于私之中,私受制于公,谁也离不开谁。那种奢谈所谓纯而又纯的某种社会制度者,那种什么事都要纠缠于“姓资姓社”、“姓公姓私”,实际上是对客观事物自身发展的这种唯物辩证法的故意亵渎和违背,更是对社会主义这一人类发展所必须经过的自然历史过程和社会主义历史形态一窍不通。只有当认识和正视了这一基本事实、基本国情和基本理论时,我们才有了“一国两制”的提出和形成,才有了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才有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开创和实践。所以,多种所有制并存,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两种制度并存,都是社会发展固有的规律使然,基本国策必须使然,决不是凭人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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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观臆造可以成就的。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同当今时代的特征和国际局势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紧密相联的。

  (一)进人8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由紧张趋向缓和,由对抗转向对话。在这种情况下,维护世界和平,避免世界大战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大。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党从80年代初开始,改变了对“战争与革命”的看法。1980年,邓小平在谈到国际形势时指出:我们现在搞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因此我国对外的一个基本方针,就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如果我们反对霸权主义的斗争搞得好,可以延缓战争的爆发,争取更长一点时间的和平。之后不久,他又提出,战争不仅可以延缓,而且可以避免。他说:“我们多年来一直强调战争的危险,但是,现在我们的观点开始变化,我有感到,虽然战争的危险还存在,但制约战争的因素在增长。因此,我在改变了过去的观点,认为战争是可以避免的”。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和平力量超过了战争力量。这是遏制世界性战争的根本因素。本世纪前半期的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特别是随着核武器的出现和迅速膨胀,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已不仅仅是灾难和痛苦,而是整个人类和地球的毁灭,所以,进人80年代以来,各国人民要求维护世界和平的呼声越来越高,反对超级大国军备竞赛的和平运动,几乎遍及世界各地,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二是国际竞争的重点转向以发展经济和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的较量,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世界战争的重要因素。伴随着全球科技革命的浪潮,世界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资本主义国家间在贸易、投资、信贷等方面进行着激烈的争夺和斗争,但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再生产的国际化程度日益加深,资本、生产和贸易相互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经济衰荣休戚与共。因此,这些国家不敢贸然把发展经济的希望寄托在发动战争上。此外,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瓦解和第三世界力量的兴起,世界越来越朝着多极化的方向发展等等,也都是制约世界战争,导致国际局势日趋缓和的重要因素。(二)当今世界另一股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是争取经济的发展。争取经济发展之所以成为当今时代的主要潮流,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的发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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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和平、国家安全和民族振兴的物质保证。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在未来世界格局中争取到一个有利的国际地位,取决于它的经济发展。因此,在目前情况下,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国还是小国,南方国家还是北方国家,都存在着一个发展和再发展的问题。这些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挣脱了殖民主义枷锁,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但是,由于长期遭受殖民统治和帝国主义的疯狂掠夺,许多国家的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尤其在经济上仍然依附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再加上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经常向它有谁嫁危机和困难,使它们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上的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在拉大。对于这些国家来说,当务之急是发展经济。其次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些国家目前也存在许多严重的经济问题,原料短缺、劳动力价格昂贵、发展不平衡、人口老化、经济增长率下降等等。受这些问题的困扰,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实力遭到严重削弱。即便是发达国家,也同样面临着一个如何再发展的问题。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发展问题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大多是在经济文化较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些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之后,既要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所遗留的任务,又要找到适应现实生产力水平的过渡形式,去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以求逐步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从而证明社会主义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制度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因此,发展问题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头等大事。上述情况表明,我们当今所处的时代和国际环境,自70代末80代初以来,已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经济要繁荣,生活要提高,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基于这种变化,邓小平及时地提出了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思想。他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的大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世界“还有其他许多问题,但都不像这两个问题关系全局,带有全球性、战略性的意义”。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论断,抓住了当今世界的主要矛盾,揭示了当今时代基本特征的核心丙容。它是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科学分析国际环境和世界形势的结果,是我们党对国际问题作出的战略判断,为我国改革开放和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一国两制”构想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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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充分体现了我国维护世界和平的外交政策,它的科学性,就在于它充分考虑到当代中国的实际,考虑到国际环境的种种因素,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一国两制”构想的国际意义,在于它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新的途径和新的范例。

  参考文献

  [1]王海琳.美国与国共关系和海峡两岸关系.武汉出版社,2001.[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叶庆丰.“一国两制”构想的时代背景和国际环境.[4]徐林.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与发展.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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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辞

  本论文的工作是在导师杜宏远副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杜宏远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给我极大的帮助和影响。在论文完成之际,衷心感谢一年来杜老师对我的关心和指导。在本文的撰写过程中,杜老师在学术上,论文结构安排上,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使我能够专心完成学业。最后,衷心感谢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评阅论文和参加答辩的各位专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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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一国两制现状

  “一国两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刍议

  【摘要】:“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的历史背景:20世纪50-60年代的战争与和平,70-80年代的和平与发展,以及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于1978年底为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而正式提出的。当时,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解决台湾问题的方法,即我们不再要“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他说: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关键词】:邓小平“一国两制”历史背景

  “一国两制”,这是我们党中央为解决台湾、香港问题,完成统一祖国大业而制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其基本内涵,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用邓小平同志的话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这一战略决策的指引下,我国政府已先后同英国政府、葡萄牙政府顺利达成协议,1997年、1999年将分别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最近,台湾问题亦有了新的进展,台湾记者到大陆采访;台湾方面放宽了台胞回大陆探亲的限制;首批得允回大陆探亲的台胞陆续归来。尽管由于台湾方面的种种阻挠,这条通道还是单向的,但能有这样的进展,无疑是“一国两制”这一战略决策影响的结果。因此,“一国两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好构想,好决策。党的十三大报告也把“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来实现国家的统一的观点”做为构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轮廓的一个部分,把它视为我党对马列主义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为了进一步加深对这一构想的科学理解,本文试从其理论根据上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探讨,以提高认识和实践的自觉性。一、“一国两制”是从中国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来考虑的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和任何条件下,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毫无例外地、坚定不移地从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运动规律出发,集中为一句话,就是从实际出发。从实际出发,首先就要求我们在客观实际面前,采取科学的老实的态度,承认现实,不用自己的主观愿望代替或修改现实。坚持辩证的、唯物的认识论,这是我们党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圆满地解决香港、台湾等问题,就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香港、台湾等的历史原因出发,去决定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方针和政策,任何相反的观点都是要碰壁的。香港问题,是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产物。在中英不平等的《南京条约》中,英国侵略者靠武力将“割让香港给英国”的条款强加给清政府。这段历史距今已有一百四十余年了。澳门问题,从1887年葡萄牙诱骗清政府官员签订《中葡会议草约》,明确“葡国永驻管理澳门”算起,距今业有一百年的时间了。如果往上推至1559年即嘉靖年间,葡萄牙人无理强租澳门的话,则这一问题的历史年代要纵跨近四个世纪。台湾问题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仅从1949年蒋介石被我们赶出大陆,也有近四十年的历史了。这一系列的问题,跨越如此久远的历史岁月,时间、条件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更不待说香港、台湾等在当今的国

  际环境中还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这一切已经变化了的情况,都要求我们冷静地对待现实,去做重新的考虑。如果我们对此的方针、政策不对头,不因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一味地从主观所谓的愿望出发,则我们就会吃大亏。我们党正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点上,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尊重香港、台湾等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才提出这一构想的。确切地说,“一国两制”的构想也不是一下子就提出来的,它也是有着一个不断深化认识的实践过程的。早在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同志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名义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中,提出了“一国两制”的初步思想,这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还不是从香港问题开始的,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一九八一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发表了九条声明,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叶剑英委员长在这次谈话中说,国家实行统一后,“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1983年6月4日,邓颖超同志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时,又进一步地强调指出:“祖国统一之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互为补充,互相支援。”(一九八三年六月四日《人民日报》)1984年5月15日,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第一次明确地使用了“一国两制”的概念,报告指出:“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鉴于历史的经验和台湾的现实,我们提出祖国统一之后可以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设想。”从我们对这段历史的回顾中,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在我们党提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中,是经历了一个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了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理性思维。正因为它有着较厚实的认识基础,更因为香港、澳门问题能得以顺利地达成协议,这足以说明了这一构想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这也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评价的那样:“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这个构想是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提出来的。”)二、“一国两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战略和策略所要求的如果说“一国两制”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在科学社会主义范畴也会找到其理论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的原理告诉我们,共产党人在进行无产阶级斗争中,必须强调和坚持无产阶级的战略和策略。无产阶级的战略和策略,是一种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艺术,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也是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中,指挥政治斗争的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因此,无产阶级的战略和策略,在革命斗争中显得非常重要。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贯注意战略和策略的研究和制定。马克思毕生除了从事理论写作外,还毫不松懈地注意着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策略问题。列宁也指出:“制定正确的策略决议,这对于一个想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坚定原则来领导无产阶级而不是仅仅勉勉强强地跟在事变后面跑的政党来说,是有巨大意义的。”我们虽然不能把战略和策略提到不恰当的位置来认识,但战略和策略的正确与否,可以加快或延缓、促进或阻碍运动的发展。毛泽东同志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指出:“倘若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策略是错误的,或者是动摇犹豫的,那么,革命就非走向暂时的失败不可。”他为此而告诫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同志,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千万不可粗心大意。

  所以,马克思主义的战略和策略,对无产阶级革命是不可或缺的,是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武器。当然,无产阶级的战略和策略也不是可以随意提出的,它要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无产阶级革命政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分析研究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客观实际,考察本国所处的时代特点和历史发展方向,正确地把握时代的特征,这是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党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战略决策,也是牢牢地建立在这样的科学依据之上的。当前,国际形势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比较有利。在世界各国人民为维护世界和平、谋求发展所作的巨大努力的推动下,制止军备和侵略扩张,主张实现真正裁军和早日解决地区冲突的呼声日益高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世界的主题。近几年来,随着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成功,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巩固,祖国政治上的安定,经济上的稳定,使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祖国大业的愿望越来越有变成现实的可能。我们党正是顺应和把握了这一时代的特点和历史的发展方向,及时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而这一构想之顺民心,合民意,又汇成了一股推动祖国统一的强大思想洪流,有力地促进祖国统一朝着现实的方向发展。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这也是制定正确的战略和策略的一个重要依据。恩格斯说:“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为了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列宁也明确指出:“革命策略决不能只根据革命情绪来制定。制定策略时,必须清醒而极为客观地估计到本国的(和邻国的以及一切国家的、即世界范围内的)一切阶级力量,并且要估计到许多革命运动经验。”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党在制定“一国两制”战略决策时,除去前面第一部分所分析到的考虑到了台湾等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外,还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现有的政治状况和经济条件。1、政治上安定团结,人民民主专政日益巩固和发展。尽管我们经历了许多劫难,但人们也正是从这些劫难中更加懂得了安定团结的重要性;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推进建设与改革的基础上,我们党妥善地处理了各种社会矛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又使人们更加认识到“全盘西化”行不通,中国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这就为我们实施“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2、在经济方面,建国三十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绝对优势,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的路线、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快地发展,城乡人民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尽管现在还有许多需要克服的困难,但中国经济已经开始走上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轨道。这就是我们制定“一国两制”战略方针的经济依据。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邓小平同志所说:“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大陆十亿人口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允许一些资本主义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党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有胆略的,这个胆略有一定的基础,这就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三、“一国两制”是适应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的

  毛泽东同志在总结中国革命的基本经验时,把统一战线看成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他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看,如果没有统一战线的确立,也就没有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早在1924年,我们党帮助孙中山先生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革命政策,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也正因为有了这次国共合作,才使中国的大革命一度出现了高涨。毛泽东同志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曾经说过:“中国的革命,自从一九二四年开始,就由国共两党的情况起着决定的作用。由于两党在一定纲领上的合作,发动了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孙中山先生致力于国民革命凡四十年还未能完成的革命事业,在仅仅两三年内,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就是广东革命根据地的创立和北伐战争的胜利,这是两党结成了统一战线的结果。”在抗日战争中,我们党又妥善地处理了“西安事变”,同国民党再度合作,使我们党争取了抗日的主动地位,也使我们团结了更多的力量,最终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当然,在我党的历史上,我们党也有过不搞统一战线而吃了大亏的教训。在第二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左”倾关门主义者曾主张革命的力量要“纯粹又纯粹”,革命的道路要“笔直又笔直”,拒绝一切可能联合的同盟者,把中间派别当作“最危险的敌人”,甚至反对和一般小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结果使革命遭到很大的损失。毛泽东同志对这种危害革命的关门主义策略给予了严厉地批评,他说:“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是今天的革命向反革命进攻的需要。只有这样的力量,才能把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打垮,这是有目共睹的真理。因此,只有统一战线的策略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策略。关门主义的策略则是孤家寡人的策略。关门主义‘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千千万万’和‘浩浩荡荡’都赶到敌人那边去了,只能博得敌人的喝彩。”从我党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足以证明毛泽东同志关于“统一战线是党的克敌制胜的法宝”这一论断的正确。我们党也正是基于党的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客观条件下提出“一国两制”构想的。这一构想,不仅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统一战线理论的重大发展,而且在实践上,也是适应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的,可以有力地促进第三次国共合作,共同完成统一祖国、建设祖国的大业。这正如邓颖超同志在一九八四年的一次会议上所指出的那样:“收回台湾,有利于促进我们民族的进步。今天,我们伟大的民族和国家,仍然面对一个发愤图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做出较大贡献的问题。为什么不能象前两次一样,把民族大义放在第一位,以国家利益为重,消除因国共两党分裂而造成的炎黄子孙的隔绝状态,来共同建设我们的国家呢?”综上所述,“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路线以后提出来的,它有着深刻的实践基础,并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可以相信,在这一战略决策的指引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地解决台湾问题,最终完成统一祖国大业。

  【参考文献】:"1、《人民日报》一九八四年六月二日

  2、《毛泽东选集》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4、《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

篇九:一国两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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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两制------我的读后感

  摘要所谓的一国两制是指一个国家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即在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在台湾澳门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于1982年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为促进中国长期稳定发展,建设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首次提出的。关键词一国两制历史渊源继承与发展重要意义前景与

  一国两制产生的历史渊源在一国两制出现之前,中国就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着许多分歧。中国的探索社会主义制度之路是曲折与艰辛的。从建国初期没收资产阶级的财富到人民公社,全民共产,吃大锅饭,统一分配的配给制及文革时期的打击走资派,无不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全盘抹杀与全面遏制。直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中国对于社会主义制度才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但对于资本社会,还是不敢触及。文化大革命之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开始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新一轮的探索。解放思想,开始进入改革开放,但至于怎么改,还是没有一个总的指标与方针。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与环境,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香港回归问题也日渐被摆上了舞台。之后在对于香港澳门的回归,及台湾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可以说,一国两制,对于解决香港问题,澳门问题都具有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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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作用。在今后对于台湾问题上,我国仍将紧密围绕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从国际国内角度出发,灵活运用既定方针巧妙解决台湾问题。一国两制思想仍将是强大的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一国两制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阐明了资本主义剩余价值所在,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的本质,也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必将灭亡,社会主义必将代替资本主义的不可改变的历史趋势。但先人的知识与智慧毕竟是有限的,对于什么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如何去创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发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对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分界并没有给予论述与阐明。毛泽东思想是毛泽东同志那代人思想精华的结晶,是在信奉马列主义的与追求探索社会主义过程中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次升华与提升,是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与所处环境下,在继承马列主义的基础上的发展。解决了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国家部分问题。但其对于涉及有关资本主义,中国是否应该发展资本主义问题上的的否定则极大的阻碍了社会主义的发展,这也是毛泽东思想的局限性。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是对于中国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和平统一思想的补充与升华的同时,也是中国对于资与社问题认识上的极大提高。一国两制是中国从毛泽东的关起门来搞建设到引进外资,更进一步改革开放的的促发剂。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传也是继承上的发展。一国两制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于七八十年代的中国来说,走资还是走社一直困扰着一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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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制度,也都是主观片面的理解。肯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必然就否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之于中国发展的重要性。发展社会主义,必然遏制资本主义。这是当代人普遍的思维。事实上,资本主义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并不是完全消极的。社会主义必须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中国从封建社会直接过渡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中间缺少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带来的资本保障与物质保障。因此,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同时,必须兼带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提出,很好的解决了中国资与社的问题,也为今后中国大胆发展社会同时,发展资本主义社会提供了思想上保证。同时,也是中国解放思想的一大典范,更是中国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大亮点。中国的判断标注也由此的得到了改变。开始不那么深层次的计较是社的成分多一点还是资的成分多一点,一切判断归结于“三个有利于”。即: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此,三个“有利于”成为人们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可以这么说,一国两制的提出,解除了中国资与社问题上的困扰。为促进中国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一国两制的提出,很好的利用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模式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资源、资金,技术经验与技术水品势发展尚未成型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国内实行一国两制,是一种创新,更是一种创举,是中国人的创造力也是一代人智慧的凝结。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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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把和平共处的原则用来处理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作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准则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把它用于解决一个国家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的问题,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我国解决港澳台问题,自然会牵涉到美国、英国、葡萄牙等在这些地区的利益,实行“一国两制”,可以尽量避免彼此关系中留下隐患,防止酿成国际争端,有利于太平洋地区的稳定和世界和平,也有利于创造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既维护了祖国统一,领土的完整,也完全照顾了港澳台各方现状与历史因素。同时也兼顾了有关各国在此地区的各方利益。无疑,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实现中国国土完整,保障国家主权,避免各种潜在冲突的治世良方。一国两制国际的前景当今世界国际形势的此起彼伏,总体和平但部分地区人处于混乱之中,并不太平。“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想和新的范例。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和经验。正如邓小平在著作中提出的:“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问题。总得找出个办法来,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其与港澳的成功实践,受到世界舆论的广泛赞誉,被人们认为是解决当今世界难题的一个最佳办法。当今社会,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并存。各国间的利益关系无法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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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有利于就会有摩擦,有摩擦就会有冲突。我想,在今后的国际问题中,将会更加频繁的用到邓小平“一国两制”的经验。绪论一国两制是前人的精华,是中国人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智慧的结晶。一国两制思想不仅仅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当今国内国际环境中,一国两制,仍将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选择,必经之路。

篇十:一国两制现状

  “一国两制”——从理论到实践

  姓名:秦迪

  班级:2015级政治2班

  学号:201502020246

  前言“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即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一国两制”实现了从想法到理论的发展。90年代,香港和澳门先后回归祖国,使“一国两制”由理论变成了现实,这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理论的正确性、可行性。实现祖国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台湾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关注的问题之一,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一国两制”政策继续发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将以“一国两制”为核心内容,论述其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一、台湾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产物,是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部两股主要政治势力之间争夺中国主导权和中国前途的政治斗争中产生的,具体说也就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政治对立的结果。正如胡锦涛指出的,“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

  对立。”习近平总书记最近也指出,“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把握两岸关系大局,最根本、最核心的是为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同属一个中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是对台湾问题产生原因、性质及定位的准确说明。正是由于这一根本性的缘故,台湾问题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始终围绕着两岸政治对立这一主线,形成了自己区别于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的特征。这一特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表现为法统之争和代表权之争,同时在多年来也伴以“统独”之争。而这些特征都是香港与澳门所没有的。二、“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一国两制”是一个以民族大义为重、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基础的伟大构想,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早在20世纪五十年代,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人就萌发了在不放弃武力承诺的前提下,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毛泽东先后提出了“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政治主张;周恩来公开表明过“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的政治诉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设想和实践,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形成提供了思想先导和有益的历史借鉴。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1978年底到1981年8月为第一阶段,这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阶段。1978年12月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的面前。”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庄严宣告:“在解决统一问题上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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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名族伟大复兴》(单行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②新华网北京2013年6月13日电.③《人民日报》1995年12月12日.④《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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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为此,须尽快实现双方的通航、通邮和通商,结束海峡两岸的军事对峙状态。1979年1月30日,邓小平在接见外宾时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同年3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总督时指出,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特殊问题来处理,各国投资者可以放心。1980年元旦过后,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讲话中,萌发了“一国两制”的构想。“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可以不需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对大陆构成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上述声明和会谈表明,中国解决台湾问题和香港问题的政策与过去不同,“一国两制”正在酝酿中初步提出。从1981年9月到1982年9月为第二阶段。这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阶段。为了进一步说明和平统一祖国的各项方针和政策,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和政策这次谈话首次全面阐述“一国两制”的思路与构想。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接见外并时指出,叶剑英委员长所说的方针和政策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提出后在实践中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1984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香港人士时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同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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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6页.《人民日报》1979年1月30日.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④同上书,第58页.

  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正式将“一国两制”作为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关于“一国两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也陆续公布,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1984年、1987年先后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中葡联合声明》同样体现了“一国两制”精神。1990年4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4年3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样,“一国两制”的法制化准备基本完成。三、“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1、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主体,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2、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给予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3、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

  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4、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于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于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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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国两制”构想的实践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实现了香港和澳门的顺利回归。“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是针对台湾问题的,但在具体实践中的运用,则是针对香港问题的解决。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随后开始了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会谈。根据邓小平的一贯主张,中国政府坚持解决香港问题的两条基本原则:其一是主权问题不容谈判,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立场不容改变。其二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必须保持。英方则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香港的繁荣离不开英国管理”和“以主权换治权”的立场,致使会谈的头一年毫无进展。为打破僵局,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重申主权和治权问题的不可妥协性,无论中英是否达成协议,中国将在两年之内宣布对香港的政策。经过艰苦谈判,中英双方于1984年12月20日正式签署了联合声明,宣布英国将于1997年7月1日正式将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在香港设立直辖于中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承诺保持香港现行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此后,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徽和区旗方案,选举产生并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第一任行政长官,从而完成了香港回归祖国的政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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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百科:《一国两制》,第3部分.

  律和外交准备。1997年7月1日零点,中英双方顺利完成交接,恢复了中国政府对香港的主权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宣告成立,中华民族一洗百年耻辱,圆满实现了一个多世纪的香港回归梦。经过艰苦谈判,中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五、“一国两制”构想在新时代的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岸交流迅速升温,大陆协会和台湾海基会相继达成“九二共识”和成功举行“汪辜会谈”。为了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不懈努力。江泽民于1995年1月提出了“八项主张和看法”。“八项主张和看法”明确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并对谈判的主体、内容、程序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在谈判主体上,主张“在和平统一谈判的过程中,可以吸收两岸各党派、团体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在谈判内容上,“八项主张和看法”提出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当然也包括台湾当局关心的各种问题”。这就为两岸预留了很大的谈判空间。关于谈判程序,“八项主张和看法”提出了和平谈判“分步走”的思路: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发展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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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提出了对台工作的“六点意见”,更加清楚地阐明大陆进一步推动两岸合作,促进两岸发展的决心与意志。“意见”提出,“对于任何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建设性意见,我们都愿意做出积极回应”;“对于台湾同外国开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往来的前景,可以视需要进一步协商。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问题,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

  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继续奋斗》,《江泽民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版,第4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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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两岸务实协商做出合情合理安排。”此外,“胡六点”还提出在今后的时期里,“两岸可以就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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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后,面临着两岸关系步入“深水区”的新形势,他特别针对两岸对话与协商问题提出,“坚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增进互信,核心就是要在巩固和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更为清晰的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良性互动,就是要加强沟通、平等协商、相向而行,相互释放善意,维护两岸关系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局面,合情合理解决彼此间的问题。求同存异,就是要本着同舟共济的精神,发挥政治智慧,聚集和扩大两岸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共识,妥善处理和管控分歧。务实进取,就是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稳步向前,不因遇到困难而停滞,不被任何干扰所困惑,防止和避免出现倒退。两岸关系进入巩固和深化的新阶段,更需要我们双方保持积极进取精神,以更大勇气和决心面对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希望双方共同努力,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取得更多积极成果,不断拓宽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道路。六、“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意义“一国两制”构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它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因此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的无产阶级,必须用暴力彻底打碎全部的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起全新的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然而,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审视,国家除了阶级属性之外,还具有维护民族利益、协调民族矛盾的民族属性。当国家保护民族共同体的完整,使本国免遭外来势力的入侵,谋取国家最大利益的时候,其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属性得到凸显;当国家保护民族共同体赖以生存的传统和原则,获取较为先进的科学技能、文化和教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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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1月1日.②新华网北京2013年6月13日电.③《列宁全集》第29卷,第4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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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发展民族共同体的经济、卫生和福利之时,其维护民族整体利益、协调内部矛盾冲突的民族属性得到了张扬。国家的阶级属性与疾风骤雨式的方式相适应,而国家的民族属性则与和平协调的手段相吻合。“一国两制”解决大陆社会主义同港澳台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代表了统一的一国一制观,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关于国家结构的新模式。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看来,社会主义应采取单一的国家结构。恩格斯曾指出:“无产阶级只能采取单一的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一国两制”,“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这一构想,从国家结构的整体与部分,国家政权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出发,创造了出一种不同于传统国家结构的新模式。“一国两制”构想还突破了传统的国家职能观,全面体现了国家的职能和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不仅有阶级统治和压迫的职能,也有组织社会经济、文化、管理各种社会生活的职能。当社会主义政权得到巩固后,国家的管理职能便能成为主要的层面。“一国两制”的提出不仅能使国家职能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落实中得到更好发挥,而且能在坚持主权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在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其“缓冲”的作用,将各种矛盾和问题置于国家宪法和法律秩序的范围内加以解决。“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使党统战工作地性质、范围和方法出现了新的特点,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增添了新内容,促进了新时期统一战线新格局的形成。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和爱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他们毕竟是两个想差别的概念,并不能完全混同。爱国主义与爱这个国家的某种社会制度,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一国两制”在实行社会主义的祖国大陆,强调的是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的统一;在祖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强调的是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怀。“‘一国两制’”的构想将爱国主义的概念与祖国统一的实践紧密结合,深化了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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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5页.《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9页.

  主义的内涵,增强了爱国主义的信念,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心愿,扩大了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和工作范围,形成了以爱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大陆全体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和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与海外侨胞的联盟。”通过这样一个多层次的爱国联盟,全体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得到了激发,祖国统一的大业得到了推进。“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对“利用资本主义,促进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诞生以来,就面临着与资本主义既矛盾、对立,又并存,竞争的关系。如何面对和把握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对立统一?在社会主义的和平发展时期,“一国两制”构想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内存在和发展。从现实的情况来看,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不失为一条正确的道路,通过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可极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为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港、澳、台的特殊作用,长期在这些地区保留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这就赋予了“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的思想以新的理论内涵。“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丰富和发展。20世纪50年代,我国政府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公认,成为指导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普遍准则。“一国两制”构想将和平共处的原则推而广之,成为解决国家内部问题的适用原则。“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一国两制”所倡导的和平共处是一种特殊的和平共处,它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具有单一主权的和平共处。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港澳台特别行政区,尽管享有高度自治权,但仍属于地方性政府,不享有主权,以此区别于各主权国家之间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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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88页.《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96-97页.

  共处。“一国两制”发展了和平共处原则,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方法。

篇十一:一国两制现状

P>  浅析当代大学生视角下的“一国两制”

  摘要:为了实现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的国家统一,中国政府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一国两制”的提出,是从考虑如和解决台湾问题开始的。“一国两制”构想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提出以来,到现在已经经过了三十余年的发展变化。本文以一个大学生的视野,对当代大学生视角下的“一国两制“进行简要论述。关键词:“一国两制”内涵台独“三段论”政治制度改革

  正文: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

  实现了正常化,这就为和平统一祖国创造了内部和外部的必要条件。尤其是中美实现正常外交为台湾回归祖国提供了有利时机。“当时已经开始的太平洋的‘大两岸关系’——中美两国关系的正常化为台湾海峡的‘小两岸关系’的突破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①同时,我国政府也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调整了对台政策,提出了“和平统一”的方针。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新时期党和政府对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1981年国庆节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发表的谈话中进一步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即九条声明)。1982年1月,邓小平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

  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一国两制”概念的正式提出,到1984年5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政策,表明这个政策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它标志着新中国对于台湾问题的政策已经开始走出‘武力或和平解放’、‘一国一制’的传统模式,向‘和平统一’和以‘制度不变’为核心内容的‘一国两制’的‘新思维’嬗变。”②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点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论,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第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第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等等。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第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

  一。和平统一,两岸应尽在接触谈判。在一个中国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和平统一是中国政府既定的方针。然而,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以,我国政府对台湾问题始终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应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香港、澳门问题的成功实践为我们解决台湾问题有重要示范作用。但是,香港、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台湾问题实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围绕台湾问题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国际上,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国加紧利用台湾问题对我国进行牵制。在台湾岛内,1988年1月,蒋经国去世,李登辉继任台湾当局领导人。此后,台湾主政者逐步背弃一个中国原则,顽固拒绝和谈统一,公开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同时,支持、纵容“台独”势力及其活动,使“台独”势力膨胀、“台独”思潮蔓延。

  与此同时,两岸关系跌宕起伏,经历了复杂的变化。1987年底,长达38年之久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两岸人员往来不断扩大,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1992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在此基础上开启了两岸事务性商谈。1993年4月,两岸举行汪辜会谈,两岸关系发展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反对和遏制“台独”成为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巨大变化,尤其是台湾当局领导人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国政府的对台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变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是“解释‘一个中国’内涵的三个‘三段论’”。③在“一个中国”问题上,海峡两岸执政党一直存在着重大的分歧和争执。中国共产党坚定地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台湾当局则不接受“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民进党执政后,公开拒绝接受“一个中国”,形成中国大陆与台湾当局在国家主权方面的对立。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共历代领导集体在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国家统一上坚守的基础或底线。但“一个中国”之内涵则随着情势的变化而有不同的解读。“中共第一、二代领导人对‘一中’内涵的解释是一致的,可以用一个三段论来归纳,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1999年7月18日,江泽民在同美国总统克林顿的谈话中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绝对不容分割。’这就是解释‘一个中国’内涵的第二个‘三段论’。······在第二个‘三段论’提出一年后,对一个中国内涵的探讨又有了新的进展。2000年8月24日,钱其琛在会见台湾联合报系访问团时说:‘我们主张的一个中国原则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④2002年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使用了这一表述。从而形成了解释“一个中国”内涵的第三个“三段论”。

  与前两个“三段论”相比,“新三段论”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的一部分“的提法改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一个重要的改变。这一改变体现了我国政府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智慧和想象力。同时,这一改变更加说明“一个中国”原则的正确性和包容性,是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重要主张。

  其次,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拖延。早日结束海峡两岸的分裂局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台湾前途之所系。“只要台湾不同大陆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道哪一天又被别人拿去了。”⑤对于台湾问题,我们需要有一定耐心,但是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在解决台湾问题的时间上,1982年党的十二大曾把“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三大任务之一。

  1998年6月27日,江泽民在同美国总统克林顿的会谈中,首次提出解决台湾问题要有“时间表”:“台湾问题马上解决有困难,但不解决是不行的,早解决比晚解决好。……坦率地讲,台湾问题不可能一直拖下去,要有一个时间表。”⑥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新世纪中国的三大历史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解决台湾问题、完成国家的完全统一。

  另外,“从‘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到‘寄希望于台湾人民’。”⑦自李登辉在台湾主政以来,“台独”势力和言论愈演愈烈,对台湾人民不断煽动。在这种形式之下,我们对台湾政策的重点,“应当从寄希望于台湾某一政党或执政当局转向‘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或争取台

  湾民众。”⑧我国政府对台湾政策进行了调整变化,但仅仅政策上的改变并不

  能有利地解决台湾问题,如何把政策落到实处,才更为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寄希望于台湾人民”问题上,如何使得台湾人民的思想倾向于两岸统一,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各种调查显示台湾岛内主流民意支持维持现状、发展两岸关系,其中支持“先维持现状再统一”和“维持现状再独立”的都是少数,绝大多数人还是主张“先维持现状以后再说”。调查表明台湾人民对于他们生活现状还是比较满意,认为他们现在所处的局面对于本地区的发展还是有利的,而统一之后的生活水平是在此基础上提高还是下降,经济是否能持续繁荣发展等问题,都是一个未知数。

  但是,中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持包容的态度,只要在“一个中国”大前提下实现台湾回归,那么其他的一切问题都可以以和谈的方式解决。所以,台湾在回归之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在我看来是非常乐观的。所以,如何得到台湾民众的支持,让他们对国家统一充满期待,充满信心,是我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国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们常常说社会主义制度有其优越性,但是近年来发生的许多问题使得政府公信力不断丧失,社会主义制度是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以论断已经使民众持怀疑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治制度改革显得至关重要。反腐倡廉、提高行政效率、扩大政府信息的透明化、改革选举制度、倾听底层民众的真实心声、加强食品安全等等一系列问题,摆在我们

  的面前。中国各方面现代化的发展,都与台湾回归祖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的演变路径看,党中央历代领导集体都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与时俱进,不断注入新的思维,并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形成了今天两岸关系向和平稳定方向发展、有利于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积极因素不断增长的局面。进入新世纪,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成为时代的潮流,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为两岸加快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也使两岸面临严峻的挑战。“一国两制”是伟大的决策,如何在台湾问题把它落到实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归根到底,大陆的现代化和经济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是争取台湾民众的最首要的“工作”,也是抑制“台独”最有力的保障。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进展和中华民族的振兴,台湾人民对祖国大陆的向心力提升,两岸必将水到渠成地走向政治统一。

  参考文献:

  1、①②齐鹏飞,《1979年3月邓小平与麦理浩的“北京会谈”》,《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part2》,2008年第01期2、③④⑦⑧孙代尧,《中国共产党对台政策演变论析》,《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part2》2007年第03期3、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0页。

  4、⑥《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54页。5、《中国现代史》,王桧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三版

篇十二:一国两制现状

P>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前中华人民共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一个国家国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亦为于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皆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及民主制度。一国两制的政策已经在香港和澳门实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希望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的根本性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目前台湾民调方面维持现状仍占多数意见历史沿革实际上,在国共合作的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已经实施了一国两制。在中国共产党占领的区域内成立的“边区政府”,受国民政府行政院管辖而拥有高度自治权,行政、司法、经济均独立于国统区。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时,中国共产党起初采取“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1956年毛泽东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构想,希望以“第三次国共合作”来解决台湾问题。1961年

  6月,毛泽东在与印尼总统苏加诺会谈时,首次谈及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他说“如果台湾归还祖国,中国就可以进联合国。如果台湾不作为一个国家,没有中央政府,它归还祖国,那么台湾的社会制度也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一国两制的最早雏形。之后在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政府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其中已经隐含后来“一国两制”的意思。1978年10月8日,在会见日本文艺家江藤淳时,邓小平说:“如果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比如说,美国在台湾有大量的投资,日本在那里也有大量的投资,这就是现实,我们正视这个现实。”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统一后将尊重台湾现实情况,并保护外商投资,这是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构想的最初思考。

  [1]

  1978年11月14日,邓小平在结束了对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访问,途经缅甸回国时,同缅甸总统吴奈温的会谈中谈到台湾问题。他说:“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但是要统一。”这里,邓小平初步表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同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

  之全会公报在提及台湾问题时,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1981年9月底,叶剑英在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1982年1月,邓小平表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制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要破坏他那个制度”。关于‘一国两制’的概念,正式出台。1983年7月,邓小平说:“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邓小平曾经表示:“实行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几个不变:社会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自由港地位。除了派军队以外,不向香港特区政府派出干部。派军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

  预香港的内部事务。我们说话是算数的,不搞小动作。不但九七年时不变,我们讲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不变,影响不了大陆的社会主义。我很有信心,一国两制是行得过的。”他也曾以“马照跑、舞照跳”形容五十年不变的情形。邓小平还表示:说“五十年不变”是因为一代人只能管五十年,再长的时间要由下一代管了。1984年,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中葡联合声明》,均实施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实现状况

  •

  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继而实行一国两制。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继而实行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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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将一国两制推行至台湾地区,但台湾于2000年民进党执政后,两岸会谈中止。在国民党重新上台后,两岸官式会谈逐渐恢复。目前的台湾政府采取“不统不独”之政策。

  “一国两制”原则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实践,基本上维护了当地的生活习惯,社会价值,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繁

  荣稳定与和平过渡,并且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故而得到多数中国大陆人民的支持。在港、澳地区,也有正反意见存在。但在台湾,一国两制的支持度仍属偏低(维持现状仍是多数意见)。

篇十三:一国两制现状

P>  一国两制论文

  “一国两制”构想的伟大意义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国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就是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式。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看出,“一国两制”的原则,是邓小平同志从实际出发,以空前宽阔的视野和对国家对民族根本利益的深刻体悟,适时地提出的一个创造性构想。这个构想最难能可贵的地方就在于:它既坚持了社会主义这个原则立场,维护了民族的根本利益,又从客观的实际出发,找到了各方均可接受的具体办法。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和今天的稳定繁荣,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对未来解决两岸统一问题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和平共处思想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战略和策略奋斗目标结束语

  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和平共处思想的创造性发挥和发展,为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相互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两种社会制度却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条件下,呈现出两制间并存竞争、联系制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借鉴扬弃等态势。这种对两制关系的富有前瞻性的认识,成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得以产生的逻辑起点和坚实的支点,使社会主义理论在此基础上得到了相当的深化。

  大家知道,和平共处是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尤其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呼唤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秩序的最根本的指导原则。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邓小平同志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尽管在和平共处期间仍免不了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发生矛盾,但在一个国家内部解决,可以充实和发展彼此间的相互需要,抑制和消除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消极因素的影响,使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可以在一国内共享“两制”间和平共处带来的好处。今天的港澳地区,有中国社会主义作坚强的后盾,有港澳同胞的奋进努力,讲团结、重协商,大家在维护长期繁荣稳定的大目标下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沟通、顾全大局,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繁荣,蒸蒸日上。台海两岸人民,密切合作,相互支援,解决了农副产品的销售、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难,保障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活稳步提高,这是台海两岸合作,携手发展,最终统一的宝贵经验。

  二、“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从我国国情的实际出发,为了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由处于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主动提出来的。这种国家结构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对立的制度包容于一个统一的国家之中,是一个新事物,是一种带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的结构形式。这种国家结构是对单一制下地方政府权力范围的一种突破,也是对传统国家结构学说的一个突破,是邓小平同志适应国家统一需要而做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创造。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进行的创造性发展,必将载入科学社会主义的史册,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提供非常好的范例。今天的港澳地区,严格遵守本地区的基本法,依法治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为我国的最终统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当前两岸地区,两岸人民,加强密切接触,海协会和海基会定期会谈,合作协商,经济文化交流迅速发展,为政治协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的战略和策略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战略和策略原则都是指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科学理论。其中战略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带

  一国两制论文

  有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而策略规定的是各斗争形式的交替和配合,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策略是服从和服务于战略的。“一国两制”构想中的战略原则是:争取港、澳、台地区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之内,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争取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组成历史上空前规模的浩浩荡荡的爱国大军。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必须坚持。“一国两制”构想中的策略原则是:在统一的国家内部,实行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允许各个方面存在差异,只要这些差异不损害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振兴,都允许存在。可以看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所体现出来的策略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在港澳回归后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好的体现出来了。有社会主义大陆的强有力的支持和后盾,港澳的社会经济发展,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能够稳步向前推进。这说明,只要我们团结携手,求同存异,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四、“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邓小平同志为爱国主义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提供了更为明确更为一致的奋斗目标,使和平与发展的世界主题更加深化。这个奋斗目标就是: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尽快实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

  邓小平同志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出发,从中华民族共同的根本利益出发,在“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这个基本前提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的。这一构想使爱国主义在更广阔的视野上、以更新颖的视角,在中华民族的腾飞和振兴的历史大潮面前,显得格外醒目和照人。

  团结进取,努力拼搏,振兴中华的奋斗目标,激发起了饱受分离之苦的中国人民更为高涨的爱国热情;使得饱受强国欺凌的炎黄子孙形成更为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得不管穿什么服装、持什么立场的中华儿女都能扬起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起码的民族自豪感;使得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拥有几千万希望中国兴旺发达的海外同胞都能找到报效祖国的大门和机会。

  港澳地区的发展和繁荣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一奋斗目标已经激励亿万中国人民将自己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全部倾注到为祖国的尊严和荣誉、为国家的繁荣和昌盛而努力的奋斗之中,使得强国富民、振兴中华这个几代中国人为之追求、奋斗不息的伟大爱国理想,逐步成为生动的现实。

  五、“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使对外开放成为爱国主义在当代中国拓展的一个格外醒目的内容。历史证明:闭关自守只能导致落后挨打、受制于人,甚至山河破碎、民族衰亡。因此,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一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牢牢地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充分表明:中国人民有信心有决心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基础上牢牢地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不是保守主义,而是胸襟博大,乐于学习,善取人长的爱国主义;中华民族不会给自己设置障碍,不会孤立于世界之外。我们坚持对外开放政策,保证港、澳、台地区的繁荣和稳定,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用“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统一中国,这不仅有利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繁荣和稳定,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台湾是中国的神圣领土的组成部分。完成祖国完全统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胡锦涛主席在澳门回归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和“两制”紧密相连。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关键是要把爱国和爱澳有机统一起来。既要维护澳门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又要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安全,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既要维护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充分保障澳门同胞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又要尊重中央政府依法享有的权力,坚决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预澳门事务。”

  这就是“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伟大意义所在。

  一国两制论文

篇十四:一国两制现状

P>  一国两制

  一.整体思路1.一国两制社会背景2.一国两制的提出3.一国两制的内容4.一国两制的意义(要举例说明)5.总结语: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二.具体内容1.一国两制社会政治背景

  在中国古代史上,就有运用这一思想的朝代——辽朝。辽,为契丹族所建,辽太宗统治幽云十六周后,为适应两个不同的社会,实行了不同的制度。即“北南面官制”的一国两制政治制度。“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即以契丹官制统治契丹人,以汉族官制统治汉族人。辽代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时间长达200年之久,这种统治方式,既有利于封建制的巩固和发展,又促进了契丹本族的繁荣。

  2.一国两制的提出

  1978年11月14日,邓小平在结束了对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访问,途经缅甸回国时,同缅甸总统吴奈温的会谈中谈到台湾问题。他说:“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但是要统一。”这里,邓小平初步表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同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全会公报在提及台湾问题时,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教授杨力宇时,第一次提出一国两制构想,说: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

  1984年5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获得会议通过,“一国两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国策。“一国两制”首先用于收回香港、澳门主权问题上,1984年,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签署关于澳门问题的《中葡联合声明》,均实施了“一国两制”的构想。

  3.一国两制的内容

  具体地说,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国家的领土和主权不能分割。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区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二)“一国两制”的核心问题是祖国统一。(三)“一国两制”的“两制”是指在中国国内可以两种制度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由宪法规定设置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等方面都得到切实保障。两制并存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充分考虑和照顾到了各方面的利益,有利于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和繁荣。(四)“一国两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体,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10主体地区是1O亿人口。台湾是近2千万,香港是550万,社会主义是10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不会改变大范围的社会主义性质,而且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五)实行“一国两制”,台湾与香港有所不同,比香港更宽。作为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象征,中央政府向香港派驻军队;台湾可以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去。统一后,大陆不仅不派行政人员到台湾去,中央政府还要在全国性政权机构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名额,让台湾各界人士参与国家管理。(六)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且有法律保证。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构想,“50年不变”被正式写入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3]

  一国两制-基本方针

  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政府对台政策的基石。经由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中国政府自1979年开始实行和平统一的方针,并逐步形成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在此基础上,确立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一切可能导

  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长期共存,共同发展。(三)高度自治。两岸统一后,台湾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还可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台湾党、政、军、经、财、文等事宜都自行管理,有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代表人士,还可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与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但中国无义务对任何图谋分裂中国的行动,作出放弃使用武力的承诺。[4]

  4.一国两制的意义(要举例说明)

  一国两制-对于台湾

  一国两制对港澳与台湾五大不同点:1.香港回归问题是在中英之间进行谈判,澳门是在中葡之间进行,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谈判,而解决台湾问题是在“一国两制”的架构下,两岸平等协商,属国家内部事务问题。2.国家在港澳驻军,外国军队撤走,表明中国对港澳恢复行使主权,具有象征意义。而台湾和祖国大陆同属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台湾可以保留军队,但不应对大陆形成威胁。3.钱其琛副总理在“二十一世纪与中国”论坛发言时曾表示,两岸统一后,台湾可以保留原有的政府架构4.台湾民众可与大陆人民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中央政府将为台湾留出重要的领导位置。5.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什么问题均可以讨论,这在解决港澳问题时,并没有这一提法。[3]

  对于香港、

  1997年7月1日,是一个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香港同胞从此真正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首先被用来解决香港问题,香港的发展也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

  时钟指向7月1日零时零分,午夜的港岛华光璀璨,流溢着繁华和喧嚣,在中国南端这个小岛上飘荡了百余年的英国米字旗徐徐落下,亿万中国人在电视机前目睹了这一幕。在高新区一家外企上班的杨先生回忆起那一幕仍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他说:“当时我正在读大学,我和同学们彻夜未眠,在校园里一家小卖部的小黑白电视前围满了人,当零时的钟声响起,中国国旗冉冉升起的时候,操场上、小卖部前响起了我们经久不息的欢呼声、掌声。”

  (可插入视频)对于澳门

  1987年3月26号,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在北京草签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这意味着,被外国人掠去、长达数百年之久的澳门即将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23.6平方公里的澳门,是中华民族镶嵌在中国南海上的一颗璀璨的宝石,是华夏儿女割不断的血脉。新中国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重申,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不过是个时间和时机的把握问题。在时机不成熟时,暂时维持现状。1979年2月,中葡两国签署了建交公报,而此时,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对待香港、澳门的问题上,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在这一构想的指导下,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当9岁的澳门女孩容韵琳用稚嫩的嗓音唱出《七子之歌》时,人们听到的不仅是儿女对生母的呼唤,还有要挣脱屈辱的呐喊。

  (视频)

  实践意义

  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思维,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富有想像力的答案,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国两制”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指导思想和最佳方案。一国两制的政策已经应用于香港和澳门,而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希望以一国两制的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1、“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有利于保持港澳台地区稳定、繁荣。2、“一国两制”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3、“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4、“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

  5、“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国两制-评价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一国两制”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生命力。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一国两制”已经首先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人们有更加充分的理由相信,“一国两制”同样可以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方式。“一国两制”方针是史无前例的惊人之举,在解决香港问题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一国两制”的构想得到成功实施,并为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对台湾同胞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从中理解了“一国两制”的精神和益处。

篇十五:一国两制现状

P>  论“一国两制”的制度建构与制度认同——庆香港回归20周年研究述评

  作者:周长鲜来源:《人大研究》2017年第7期

  周长鲜

  时值香港回归20周年(1997~2017),对“一国两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引起国际国内学界的较广泛关注。概而言之,近20年以来,中外许多学者的相关研究广泛涉及“一国两制”的起源、历史演进、现代内涵、价值路径以及体制建构等诸多维度。从制度建构和制度认同的视角来看,学界和实践界对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研究也逐渐兴起,作为制度建构中的回应,也有许多学者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所面临的挑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基础性理论研究成果。本文现将有关研究成果梳理如下。

  一、“一国两制”的理论框架已初步形成,但尚需实现由法理到制度的全方位建构

  自1997年7月1日至今,由于“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实践和不断深化,这对我国国家结构形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对香港及大陆政治体制的发展形成了重要的影响。尽管,许多学者对于“一国两制”的历史起源、现状和前瞻都已有较深入的研究[1],大大拓深了其价值内涵,但仍存在若干可探讨空间:(1)从国家结构形式而言,针对我国目前的三种政治实践模式:即中央与普通行政区、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模式,学界的很多讨论聚焦于“一国两制”下中央与港澳的关系是否就是单一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呢?特别是对其中宪法适用性的问题,以及对国家主权和国家整合能力的影响,尚需在制度层面进行切实的探讨(王振民,2000;张琳,2008)。(2)从政体建设的角度来看,“一国两制”的挑战依然严峻。受近百年来的历史发展轨迹影响,香港已与大陆在法制、文化和习俗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对此,近年来的天星码头、保留政府山以及“占中运动”等事件,都反映出香港特别行政区若干民众在政体建设上的强烈诉求,三权分立抑或行政主导制?仍需实现制度层面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胡锦光,朱世海,2010)。(3)从制度的价值构建而言,如何将“一国两制”在港澳的成功实践,进一步应用到台湾的和平统一?如何解决台湾同胞对“为什么要统一”的路径困惑,还需要通过“一国两制”的贯彻落实铺平从人心到法理到制度化的道路[2]。特别是如何通过香港、澳门的实践而探索出对台湾的结构统一形式,还尚需加强“一国两制”框架下对政治整合的机制、过程、模式、条件等问题的研究[3]。

  二、对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研究渐进兴起,但仍需拓深对其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全方位研究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已从多个方面对香港立法会和澳门立法会进行了广泛研究。许多学者不仅从历史发展的视野探讨了香港立法机关的组成、演变和运作实践(周建华,2002;朱世海,2007);而且已深入到对基本法之下立法、司法与行政(主导)方面的制衡关系的探讨(梁美芬,2007;郝建臻,2011)。更重要的是,已有较多研究深入到对立法会的职权行使方面的探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香港立法会行使预算审查批准权方面的关注。如,南方周末曾报道过香港立法会否决申办亚运拨款一案,并认为是戳痛了政府的脊背(赵蕾,2011)。(2)关于香港立法会调查权的研究和分析,这已形成一个理论热点。有些学者对香港立法会的调查权进行了法理和权限解析(朱孔武,2009;王书成,顾敏康,2010;);还有些学者则是通过案例研究而对立法会的调查权进行较深入的剖析,如,对“郑家纯、梁志坚诉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一案的研究(王锴,2010)。(3)关于香港立法会的质询权方面的研究。对此,有学者认为,质询权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了异化,导致补充质询过多过滥,严重影响了行

  政主导体制的运作,导致行政主导体制有滑向立法主导体制的趋势(徐加喜,姚魏,2000)。(4)关于立法会的制度建构方面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对香港立法会的议事规则的研究(朱宏涛,2001),对香港立法会的功能组别制度完善方面的研究(陈家琪,2011);以及对香港立法会扩权及其制度与限度方面的研究(周帆,2011)。除此之外,近年来的一个重要研究动向就是关于对香港立法会的选举政治与政党制度方面的研究(周建,2009;梁玉英,2004)。有的学者对2012年立法会的选举给其政治生态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陈丽君,2013),且越来越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则是关于“双普选”对香港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分析(陈绍方、李厚强,2010)。当然,关于制度运行中的一些负面问题也引起了一定的关注,如,香港立法会的恶质“拉布”及其治理问题(田飞龙,2014)[4]。

  可见,尽管学界对立法会制度运行中的许多问题已有涉猎,但对其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深入研究仍是欠缺。尚需从完善“一国两制”的体制机制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香港特区立法会制度的理论基础、历史沿革和实践运作,并结合香港、澳门等特别行政区社会运行的现实情况,尤其是对立法会实行普选等现实重大问题及时跟进研究,进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一国两制”框架下的人大制度研究不足,还有待于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及时跟进

  基于历史原因,内地和香港之间的法治不仅在语言载体上存在差异,而且在法律体系方面也存在着重要差异:祖国内地现行的法律体系是大陆法系,而香港和澳门特区采用的是普通法模式。这些差异,在现实中难免形成表述差异、概念差异与效力差异的叠加。因此,随着“一国两制”的全面深入,如何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融合与对接,已成为非常迫切的重大现实需要。

  首先,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的行使。在“一国两制”体制下,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语言和法律体系存在明显差异。有学者认为,法律语言差异是澳门、香港与内地法律差异的重要表现形式(祝捷,2013)。此外,对香港特区的立法,还需反思行政主导与立法的冲突问题(朱维究,2007),尚需对有关法律障碍进行切实的研究,进而建立起相应的解决机制。尤其是中国内地现行的法律解释体制是立法解释,而香港原来采用的是普通法模式,实行的是“司法解释之上”的原则,这无疑对宪法解释技术的发展提出了非常现实的要求。这不仅需要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机制及其基本特征进行研究(王振民,2007;邹平学,2009),还需对人大释法与香港司法释法的关系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王磊,2007;秦前红,黄明涛,2012;),进而探讨搭建起港澳基本法的解释模式。如,居留权等案件不仅涉及对两地解释体制的冲突,也涉及对香港终审法院的判词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协调问题。有学者强调指出,法律解释问题涉及香港的司法独立,并最终与保障香港的高度自治产生联系,内地与香港两种解释体制的融合是“一国两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5]。此外,在人大立法中,也需探讨建立香港与内地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知识产权、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制度的协调机制(朱雪忠,1995;张宪初,2002;于志宏,2007)。

篇十六:一国两制现状

P>  我们将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关于一国两制的了解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我们都知道,“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是:(1)“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香港、澳门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一国两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大陆实行社会主义,是中国的主体。大陆这个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3)实行“一国两制”。在统一的中国境内,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相互支援、共同发展。(4)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宪法规定在台、港、澳设置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除在外交和国防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利。如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实行独立的财政预算,中国政府不征税;中央政府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特别行政区人民的各种合法权益,以及外国人和侨胞的私人财产等,均予以法律保护;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5)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的方针,在一个中国内,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共同发展,至少五十年不变。这是稳定台、港、澳地区人心,保持台、港、澳地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为了下个世纪五十年内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需要。

  而关于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的发展,这是一个伟大的科学构想。邓小平的这个构想,本拟用之于台湾,后则提前用之于港澳。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完全是可行的,成功的。邓小平自1982年提出“一国两制”以来,“一国两制”的光芒已经照亮了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其影响已扩及全世界。“一国两制”的核心是“一国”“两制”则是要通过“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没有“一国”“两制”就没有了灵魂;没有“两制”“一国”就无以,,通过和平手段来实现。“一国”与“两制”是一个整体,是并行不悖的。否定了“一国”,国家就会走向分裂;否定了“两制”,国家就会导致战争。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是一种新思维,旨在把台港澳问题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把国际上通用的“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国内。这是一个伟大的创造,是对人类社会科学理论的一个新的重大贡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形成。早在五十年代,中国政府就曾设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一九五五年五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即提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一九五六年四月,毛泽东主席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但由于某些外国势力的干预等原因,这些主张未能付诸实践。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中

  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就结束军事对峙状态进行商谈。表示在实现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建议由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二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共产党愿意同中国国民党尽早接触,以便创造条件,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逐步实现和平统一进行谈判。在商谈中,可以吸收两岸其他政党、团体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解决历史遗留的台湾、香港、澳门等领土问题,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提出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后来邓小平及党的其他领导人多次对“一国两制”作了类似的解释。党和国家职能部门依据这一构想,对台湾、香港、澳门分别制定“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一、、

  国两制,澳人治澳”等具体的方针、政策,顺利地实现了香港1997年、澳门1999年回归祖国的工作,并对台湾的和平统一工作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香港、澳门回归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正确的,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的,这为两岸和平统一树立了光辉的典范。二、“一国两制”对解决台湾问题的影响胡锦涛强调,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我们将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胡锦涛指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什么问题都可以谈。这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在“一国两制”的构想下所表现出的诚意,也为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成功范例。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其实不仅仅是为香港、澳门的平稳过渡指明方向,它还具有更加深远的历史前瞻性。如何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成功经验融合在一起,从而探索出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发展道路,这是邓小平向我们提出的新课题。

  如果说香港的资本主义在回归以前是一种“殖民地”式的资本主义;那么在回归之后,香港的管理主体发生了变化,从而就演变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应当看到,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将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地加以引导、规范和限制,并保持两种不同经济成分的平衡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就可能成功。从这个意义上去认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我们的视野和思路将会变得更加宽阔和清晰。经过那么长时间的发展和实践,以“一国两制”方案统一中国,即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照顾了有关国家在港、澳、台的利益,充分尊重港、澳、台长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人民习惯于资本主义生活方式这一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有利于该地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居民安居乐业。因而是一条损失最小、最得人心的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的努力,构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祖国的统一一定指日可待。

篇十七:一国两制现状

P>  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同志从维护祖国和中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同志从维护祖国和中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同志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根据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根据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就是我国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就是我国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就是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式

  浅谈一国两制的伟大意义

  o世纪80年代初,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大局出发,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和平统一祖国的思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1997年7月香港回归,特别行政区成立,“一国两制”开始真正实施。多年来“一国两制”的运作是很成功的,一国两制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香港、澳门、台湾的历史和现状,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在香港回归中国时,曾经直接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英国前副首相杰弗里•豪在接见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一国两制”方针是史无前例的惊人之举,在解决香港问题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历史和现状,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就是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式。这么多年来,可以看出,“一国两制”的原则,是邓小平同志从实际出发,以空前宽阔的视野和对国家对民族根本利益的深刻体悟,适时地提出的一个创造性构想,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惟一可行之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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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历史和世界和平做出的巨大贡献。这个构想最难能可贵的地方就在于:它既坚持了社会主义这个原则立场,维护了民族的根本利益,又从客观的实际出发,找到了各方均可接受的具体办法。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和今天的稳定繁荣,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对未来解决两岸统一问题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祖国统一的历史潮流不可抗拒,邓小平同志关于统一祖国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必将全面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祖国统一问题上,邓小平同志集中全党政治智慧,提出了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构想,并且在解决香港问题上首先取得成功。“一国两制”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邓小平同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当代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解决不同制度下国家统一问题的途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在长时期内并存仍是当今世界上一个基本的社会现象,实现和平统一,必须从祖国大陆、台湾和港、澳的实际出发,找出一个能为各方接受的最佳方式。“一国两制”构想充分照顾到祖国大陆、台湾和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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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把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照顾台湾、港、澳地区的利益相结合,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最合情合理的途径。“一国两制”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振兴中华的一项重要方针。用“一国两制”的和平方式统一中国,有利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繁荣和稳定,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台湾是中国的神圣领土的组成部分,完成祖国完全统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多年来,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推动下,经过两岸人民的持续努力,海峡两岸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的和平统一,民族的团结复兴,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早日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殷切希望和神圣使命。不管前进的道路如何艰难曲折,历史的主潮流是不可阻挡的。我们坚信,两岸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海峡两岸在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旗帜下,必将再度携手共进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促进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通过全中国人民的不懈努力,海内外中华儿女紧密团结、共同奋斗,两岸人民大团结、民族经济文化大繁荣的局面终将会出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也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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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一国两制现状

P>  为早日结束两岸同胞的骨肉分离提供了一条和平的道路探索和平解决港澳台问题实现祖国统一也是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统一的可能性和条件并依据和创造一定的条件使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制度能够在一定的限度内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达到和平解决港澳台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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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与发展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在1982年9月正式提出的,这个政治构想有其形成、发展的过程。“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有其思想来源和理论准备。早在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就曾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这是党和政府首次明确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57年4月,毛泽东公开表示了中国共产党准备再次和台湾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的意愿。1958年10月6日,毛泽东在《去台湾同胞书》中,又建议国共两党谈判,实行和平解决台湾问题。60年代,我们党还制定过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纲目,但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这个愿望未能实现。“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1978年12月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面前。”从此,确定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向世人宣告了这一方针,呼吁全国同胞高举爱国旗帜,共同完成统一大业。同年1月30日,邓小平成功访美,并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一提法了,只要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在这一时期,“一国两制”构想处于孕育、萌发阶段。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建议,明确指出:祖国统一后,台湾可以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技资不受侵犯等。邓小平同志认为上述政策虽然没有明确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已包含了这个思想。1982年9月,邓小平同志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阐明了“一国两制”概念。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为解决港澳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个阶段“一国两制”概念有了明确表述,并体现在宪法中,标志着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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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5月15日,在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我国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使用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再次肯定了“一国两制”这一战略构想。从此,“一国两制”被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4年12月

  和1987年4月,中国政府先后同英国、葡萄牙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运用“一国两制”原则,圆满解决了中国对香港、澳门的主权问题。1990年4月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7年7月1日零点,是中华儿女永远难忘的日子。炎黄子孙期盼了一百多年的这一时刻终于来到了,随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这个令世人瞩目的激动人心的时刻,将载入史册。1999年12月20日

  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澳门庄严升起。在雷鸣般的掌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宣告: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从这一刻起,澳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二、“一国两制”的内容

  (一)“一国两制”的涵义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其基本含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二)“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1、一个中国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

  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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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2、两制并存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基於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其中包括:⑴台湾继续保留政府架构。⑵台湾继续使用台币。⑶台湾继续保留军队。⑷台湾是单独关税区。⑸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

  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⑹人事自主,大陆不派任何官员到台湾

  3、高度自治

  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於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4、和平谈判

  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於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於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於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

  这个提法了。只要实现祖国统一,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一国两制”是由两个基本概念组成的,它们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并列,而是有主有次。“一国”是两制的前提,“一国”也是两制的基础。没有对“一国”的认同,“两制”的实行就无从谈起。“一国两制”在维护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充分地考虑到了香港、澳门、台湾与大陆不同的政治生活、经济和历史状况,尊重香港、澳门和台湾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现状,能为所有的中国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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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国两制的历史意义

  这将是中国当代历史上真正惊天地泣鬼神特别崭新的一页!“一国两制”的提出为实现国家统一,民族的愿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早日结束两岸同胞的骨肉分离提供了一条和平的道路,探索和平解决港澳台问题、实现祖国统一(也是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统一)的可能性和条件,并依据和创造一定的条件,使两种相互对立的社会制度能够在一定的限度内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达到和平解决港澳台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目的。“一国两制”可视之为当今世界上最具独创性的伟大构想。“一国两制”理论找到了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国家主体与一部分尚未统一的地区,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的前提下,实现和平统一的正确途径。“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为实现祖国统一展现了美好前景、促进和扩大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也为解决国际争端,稳定世界局势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这一理论构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贡献。

  四、“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功能

  (一)理论意义

  “一国两制”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一国两制”理论找到了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国家主体与一部分尚未统一的地区,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的前提下,实现和平统一的正确途径。学者们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当代中国的创造性发展。

  1、“一国两制”极大地扩展了国家职能。

  在统一的中国,统治职能成为国家职能的基础,成为社会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条件;而国家的社会职能将成为国家对内的主要职能,并朝着组织管理经济建设转向和倾斜。

  2、“一国两制”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坚定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策略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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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战略和策略指导的一个基本原则。学者们认为,“一国两制”理论是在新的形势下原则上的坚定性和策略上的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原则性体现在: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维护主权和完整,1997年后中国政府在港驻军等方面。灵活性体现在:从实际出发,尊重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让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并存、和平竞赛,以及照顾外国的正当利益等。

  3、和平共处原则的灵活运用。

  和平共处原则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中国共产党曾完整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把和平共处原则运用到解决国家的统一问题上来。对此学者们高度评价并认为,“一国两制”是对列宁提出的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即把列宁关于用这一原则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相互关系,引申到处理一国范围内两种不同制度间的相互关系。“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正式提出的,是两种社会制度长期处于一个国家之内,显然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

  4、“一国两制”理论是对列宁“利用资本主义、促进社会主义”战略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从当时俄国的实际出发,曾提出要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来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思想。在利用资本主义的方式方法上更加多样化,并允许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些地区较长时期保留资本主义完整的政治、经济体制。因而,“一国两制”理论已超越了列宁所说的利用资本主义的范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资本主义更充分、更长时期内、更高层次上的利用,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20世纪中国的新创造、新发展,并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

  (二)实践功能

  1、为祖国统一大业展现了美好前景。2、促进和扩大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3、解决国际争端,稳定世界局势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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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文选》[M].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2、邓小平:《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M].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3、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M].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4、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M].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5、邓小平:《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Z].1982年9月24日.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第3卷第12,13页.7、邓小平:《中国是信守诺言的》[Z].1984年12月19日.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第3卷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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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谢

  日月如梭,光阴荏苒。两年半年的时光,所收的教益使我终身难忘。

  抚今思昔,两年半年的大学学习,政法学院的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的老师给予我极大

  的帮助和支持,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在本人的撰写过程中,从选题、编写提纲、资料收集、撰写、修改、最后定稿,指导老师都给予了具体的悉心指导,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各位授课老师也给予了许多启示和帮助,同时作者还接见了有关研究者的相关著述,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谢!由于水平有限,对城市化发展的认识和研究还是很肤浅的,还有许多不足和欠缺,恳请各位老师、专家学者批评指正!作者:于素蕾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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