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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07 11:25:08

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今年对县民政局2012年以来的工作开展工作评议。按照《关于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县民政局工作评议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今年对县民政局2012年以来的工作开展工作评议。按照《关于对县民政局进行工作评议的工作方案》要求,从7月下旬至8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和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县民政局近三年来的工作开展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县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依法履职、不断改进作风、加强服务、积极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多项工作受到省、市民政部门表彰,其中2014年获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县称号,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1、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灾民救助等覆盖全县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由临时性救助向制度化救助的根本转变。一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得到提升,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抗灾救灾工作及时

  有效。针对发生的自然灾害能够第一时间深入灾区,进行救灾核灾,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有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三是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救助人员范围不断扩大,救助资金不断提高,三年来共为全县城乡近1.2万名患大病困难群众实施了救助。四是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会成立以来共募集资金达5000万元,为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一定的资助。五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为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2、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一是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县城综合福利院等养老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敬老院的管理和建设,新(改、扩)建过埠、横水等农村敬老院,每个敬老院落实了2名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二是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三是老龄工作得到提升,免费为65岁老人体检、老人长寿补贴等各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四是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殡葬管理逐步加强,率先在全市将殡葬馆由民营收回政府管理;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团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都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是基层政权建设稳步推进,依法做好了2014年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3、涉军各项政策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足额到位,退役军人安置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4、干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加强对民政干部的管理和业务学习,民政干部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规范和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由于涉及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多,且政策调整频繁,群众关注度高,尽管县民政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但深入乡村宣传少,涉及政策调整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基层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不高。乡镇、村干部缺乏学习和培训,对民政政策法规的了解不够透,尤其是社会救助政策。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群众不清楚发生哪些病可以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补助标准也不知道,导致有的报上材料后因不符合条件退回。

  2、低保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在低保救助管理工作中,虽然审核指标程序比较合理,但资格审查监管不够严格具体,缺乏科学有效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评估核实机制,给救助申请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导致存在救助不公平的现象,如按规定属于农村纯二女户的困难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优先考虑,但实际工作中没有优先照顾。

  3、养老服务机构不够健全,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城乡老龄人口不断增多,空巢老人也不断增加,据了解,我县老龄化人口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目前还没有建立以居家、社区等养老的服务机构,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4、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配备亟待加强。新形势下对从事民政工作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要求更高,但民政干部队伍中无论是局机关,还是乡镇民政所长、敬老院管理人员都是年龄偏大,且基层民政干部大都是兼职;

  每个敬老院虽然按上级规定落实了2名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但没有经人社部门进行招录,工资待遇偏低,也没有按规定配备必要的专业护理人员;财政没有按有关规定配给乡镇民政办公经费,影响了基层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议

  1、切实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加强民政法制培训,将民政法律法规和行政操作规定列入民政系统、村居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获得认同、理解和支持。

  2、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要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管理体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准确认定低保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按时开展低保核查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3、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福利机构、敬老院等养老服务实体建设的投入,提高集中供养比例。建立居家、社区等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改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条件。

  4、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现有编制内进行调剂或通过公开招聘和考录结合等方式,配好民政干部、农村敬老院管理和护理人员,确保专职专用。县财政要按规定配给乡镇民政工作办公经费。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民政干部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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