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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2-13 14:55:04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6篇)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  小学课后服务方案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6篇)

篇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

  小学课后服务方案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1.坚持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2.坚持规范性原则。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三、实施举措1.服务对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2.服务主体: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3.服务时间: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4.服务内容: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四、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2.建立健全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3.强化服务保障。各学校要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教育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动员教师积极参加课后服务,并将课后服务工

  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同时,将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4.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争取社会各方协同支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实验小学课后服务课表班级周三(7、8节)周一、周二、周四(7、8节)1.1创意画阅读天地1.2科学探秘阅读天地1.3英语口语阅读天地1.4棋乐无穷阅读天地1.5探索自然阅读天地1.6书法阅读天地2.1少儿英语朗读者书法乐园2.2生活小能手朗读者书法乐园2.3古诗朗诵朗读者书法乐园2.4超轻黏土朗读者书法乐园2.5探索自然朗读者书法乐园2.6科学探秘朗读者书法乐园3.1旱地冰球阅读天地3.2轮滑阅读天地3.3电钢琴阅读天地3.4儿童足球阅读天地4.1绘本阅读阅读天地4.2趣味英语阅读天地4.3二胡阅读天地4.4小篮球阅读天地5.1剪纸孙静波“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5.2模型制作家长刘洪成“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5.3粘贴画赵艳春“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5.4信息技术王茜“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6.1英语广角孟蕾“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6.2情境英语张莲“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6.3线描画陈熹“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6.4疯狂英语邢锐“三味书屋”读书吧习作天地

  中心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阜教基〔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二、总体目标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高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成员。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其它季节到17:30。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篇二: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9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市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二、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地区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工作要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三)统筹协调原则。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各旗县区应统筹本地区校内外场馆设施、特色课程、师资力量等资源,协调引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四)安全第一原则。各旗县区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具体安排(一)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不同季节可适当调整。(三)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寄宿学生和乘坐校车的学生除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四)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五)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1、在校午餐、午休服务。学校要创设条件开展营养餐配送工作,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设计学生综合实践课程。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同时,按要求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并均应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2、下午课后服务。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把有效指导和控制作业量结合起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做好防控“小眼镜”工作;开展体育训

  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安排学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或特色活动。

  四、组织实施(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本地区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经旗、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二)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收费事项等,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公布,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申请。(三)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支持各地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及相关机构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四)做好经费预算。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教师面向学生开展课后服务核定补贴经费。以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在籍在校人数(学籍库数据)为基数,按生均每月35元标准,每年按10个月核定学生课后服务补贴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市直属学校所需经费由市本级财政承担,旗县区所属学校所需经费,由旗县区财政承担。(五)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当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

  总量;各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教师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绩效工资基数,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课后服务专项费用中列支。民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纳入民办教育奖补政策体系。

  五、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依职责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督查考核等,各级文明办、科协、公安、民政、文化、体育、团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组织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协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保障课后服务相关经费,在分配公用经费时,要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予以倾斜或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可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课时补助等。各旗县区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相关经费。(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财政补贴费用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四)确保安全稳定

  各旗县区要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先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安保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的安全检查,交管部门加强该项工作的交通安全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六、其他寄宿制中小学校早晚自习费发放标准、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

篇三: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

  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服务能力,

  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18〕9号)、《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21〕17号)等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开展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破解孩子课后监管难题、满足广大家长迫切需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创造提供校

  内课后服务的条件,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校内课后服务要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到2025年底,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质量进一步提升,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开展在校早餐、午餐、午休、假期托管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是推行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体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二)学校主体。学校负责承担具体组织工作,以教职工为指导和管理主体,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结合本校办学特色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学生安全。(三)自愿参与。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需求的学生参加。(四)公益普惠。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内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

  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方,可采取政府、学校和家长共同合理分担的方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服务,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五)主动公开。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服务事项(一)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二)服务对象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义务教育学校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学校为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校内课后服务费用。(三)服务内容1.在校早餐、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学生早餐、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

  法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配送,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

  2.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午休场所必须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优越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3.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下午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另外,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等,积极开发设置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也可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拓展训练、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

  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4.假期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的延伸。各县(市、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开展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假期托管应遵循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公开收费标准等基本原则。不得以假期托管的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四)服务模式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辅。校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提供,也可购买第三方机构的非学科类优质课程。学校不得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四、组织实施(一)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工作制度,指导辖区内中

  小学校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切实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本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确定课后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收费标准等内容,保证课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作用,协调安排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安排专项财政补贴经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的县(市、区),要根据《XX省发展改革委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X发改规〔2018〕14号)相关规定执行,出台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对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全力指导、全程监督、定期检查,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财政部门按照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好相关财政政策,积极筹措并落实财政补贴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

  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的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校内课后服务食品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各自在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所承担的场地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管职责。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制度,规范管理,认真谋划,要严格把关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资质,加强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的质量监控,扎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妥进行。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是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和服务成本;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管理,参与服务情况及收费项目支出的监督等;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密切家校沟通,及时回应家长关切。

  (三)成本分担,提高服务积极性校内课后服务可通过财政补贴、家长承担、社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来源,鼓励各县(市、区)财政落实财政补贴,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减轻学校和家长压力。

  财政补贴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在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教师;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给予适当倾斜。

  (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应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规范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保质保量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加强对财政性经费使用的规范管理,指导学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要对校外参与服务人员的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学校食堂、用餐配送单位开展课后服务质量、家长满意度的监管和跟踪,定期组织对第三方机构、学校食堂、用餐配送单位的服务进行评估、考核;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五、保障机制(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稳

  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学校应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课后服务工作。

  (二)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各中小学校和第三方机构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五个安全确保: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疗保险、校园伤害保险、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三)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XX市教育局2021年8月31日

篇四: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家《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节假日监管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各校要不断创新校内课后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主动接受监督

  课后服务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所需经费按照成本进行核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适当补助、服务型收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自愿选择,健全工作机制

  课后服务应充分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学校要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坚持科学合理,活动内容多样

  课后服务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兴趣、爱好、特长、社团等活动,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时间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课后至18:00止、寄宿生晚饭后至21:30前的晚自习时间。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服务时间。

  (二)服务对象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减免收取。

  (三)服务内容

  1.在校早餐、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中小学生早餐、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学校没有餐厅供学生集体用餐的,要利用教室等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并指导学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

  2.上学早到服务。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实行弹性上学,适当推迟上学,尽量早开校门,以保障学生能有充足的睡眠,家长能够从容送孩子上学。实行弹性上学后,学校要做好服务对接,统筹安排好早到学生的管

  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组织早到的学生开展晨练、晨读、游戏等活动,确保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监管”。

  3.在校午休服务。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学生午休时间为午餐后至下午上课前,一般安排在本班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午休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学生午休场所应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好的午休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

  4.课后托管服务。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课后托管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主要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等,严禁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

  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后托管服务安排学生完成作业,尽量让学生不带作业回家,切实减轻学生课后负担。

  5.课后兴趣活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日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各类兴趣活动。课后活动服务主要是发挥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和研学旅行、拓展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补课。

  四、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自愿公开机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后组织实施。要定期听取家长意见,每学期向家长公开一次课后服务收支、成本、活动等有关情况。

  (二)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日常管理机制。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生上学早到、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课外活动、晚自习、假日活动服务等系列管理制度。要注意在课后服务管理中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和班干部的作用,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三)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成本收费机制。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常规服务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县级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保课后服务正常开展。课后服务费收取标准:1.服务成本收费。每学期一次性收取:小学每天两课时,按每月80元收取,一学期按4.5个月计算,共计360元/学期;初中每天两课时,按每月80元收取,一学期按4.5个月计算,共计360元/学期,县城初中可根据城乡差别和服务成本适当上调。2.服务成本支5出。主要有教师劳务报酬、学校教育管理人员报酬、水电费,以及县教体局为学校教学设备添置和损耗、教本教材和教学用品使用、校园文化建设及监督管理开支等费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篇五: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孩子的困难,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利用校内的课后时间,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二、服务对象市城区内的小学生、初中生,幼儿园在园学生。三、服务方式学校(幼儿园)自愿与XX市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合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出申请后,经活动中心审核进行合作。学校提供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支持,家长合理分担服务成本。活动中心参照且不高于《关于XX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收取成本费,用于开支教师课酬、管理人员费用、水电费等。四、课程设置

  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确定培训课程,以科技、艺术、体育类为主,可以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如做作业、自主阅读,具体课程建议如下:

  (一)科技类:机器人组控、科学小制作、航模、魔方、科学发明、科幻画、科普剧、科技创意、3D打印笔、编程设计等等;

  (二)艺术类:合唱、小组唱、戏曲(剧)、书法、舞蹈、器乐演奏、口才训练、绘画、坭兴陶制作、阅读指导等等;

  (三)体育类: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啦啦操、跳绳、田径等等。

  (四)与各学科内容相关的兴趣课程:如语文类的可以开设阅读指导、习作指导、口语交际、古诗词赏析、写字指导、看图说话、朗诵指导;如数学类的可以开设数学思维训练、计算技巧训练、应用题训练、奥数思维训练等等。

  (五)学生自主学习:做家庭作业、自主阅读、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等。

  (六)幼儿园开设的课程一定要有具体的特长内容,不能只是普通的托管。

  (七)除个别课程的特别要求以外,其他课程每周上1~3次课。

  (八)参与学生较多的课程,分年级进行上课。

  五、上课时间校内课后服务上课时间是指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的时间。为更好地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周一至周五都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一)各学校在开学第一天开始提供校内课后服务。(二)放学后20分钟开始上课,每课时40分钟,每天上1个课时或1.5课时或2课时,家长和学生可以根据实际自主选择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课时量。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要错峰上下课。(三)幼儿园的兴趣培训在常规的学生离园时间后进行。不参与兴趣培训但没有离园的学生不能收费。(四)如家长不能按时接回孩子,可以提前向学校报备,由学校派人对家长未能按时接回的学生进行集中管理,延长服务时间到18︰30。六、运行管理机制(一)工作流程1.各单位自愿与活动中心合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流程申报,经活动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上课,禁止出现先开课后申报的乱象。具体流程如下: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动员教师参与→教师提交课程申请表→学校领导审核课程→学校上交材料给市校外活动中

  心审核→学校公布课程及收费标准→动员家长和学生参加→学生报名、交费→开始上课

  2.各学校在开学注册前两天把相关材料上交活动中心审核。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2)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3)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校内课后服务培训班课程申报表(5)校内课后服务培训班课程汇总表(6)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及财务人员信息表(7)校内课后服务培训班周课程安排表(8)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培训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子女汇总表(二)经费来源活动中心在坚持公益的前提下,参照且不高于《关于XX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收取成本费,按课时进行收费。1.中小学各课程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课程名称班额标

  收费

  备注

  准(人)每课时/元

  1机器人组控15-20

  10

  自备5号电

  池

  2科学小制作15-20

  10

  自备材料

  3

  航模

  15-20

  10

  自备材料

  4

  魔方

  15-20

  10

  自备魔方

  5科技创意15-20

  10

  6科学实践活15-20

  10

  动

  7

  科普剧15-20

  10

  83D打印笔15-20

  10

  自备耗材

  9

  小组唱15-20

  10

  10戏曲(剧)15-20

  10

  11器乐演奏15-20

  10

  自备乐器

  12口才训练15-20

  10

  13

  象棋

  15-20

  10

  自备象棋

  14

  篮球

  15-20

  10

  自备篮球

  15

  足球

  15-20

  10

  自备足球

  16

  乒乓球15-20

  10

  自备球拍和

  球

  17编程设计20-30

  10

  18声乐基础20-30

  19

  合唱

  20-30

  20

  科幻画20-30

  21

  书法

  20-30

  22

  舞蹈

  20-30

  23

  绘画

  20-30

  24

  武术

  20-30

  25

  啦啦操20-30

  26

  跳绳

  20-30

  27

  田径

  20-30

  28数学思维训20-30

  练

  29绘本阅读20-30

  30外语口语20-30

  31写作技巧20-30

  32古诗词赏析20-30

  33阅读指导20-30

  34坭兴陶制作20-30

  35自主学习30-40

  8

  8

  8

  自备学习用

  品

  8

  8

  8

  自备学习用

  品

  8

  8

  8

  自备绳子

  8

  8

  8

  8

  8

  8

  8

  12

  包括材料费

  4

  2.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参照上表,收费标准为:10元/人·课时,开设的课程班级人数为15~20人。

  注:每个班级的人数达到下限才能开班;如果开设的课程不在此表所列,按同类同班额人数的标准收费。

  (三)经费管理由活动中心财务人员负责收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期末公示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四)经费支出活动中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发放下列费用:1.教师课酬活动中心按照《关于印发<XX市教育、教学、科研等经费的使用规定(暂行)>的通知》的标准给培训班的教师发放教师课酬。自主学习的班级教师每人每课时80元,其余班级的教师每人每课时100元。班级的人数在规定上限人数之内的每班安排1个教师,超过规定上限人数的可以安排2个教师。2.管理人员费用各单位每天安排领导参与培训班的管理,负责场室安排、设备提供、考勤、安全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管理人员每人每课时100元的费用。以每天开设的班级数配备

篇六: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以及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民为本”的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二、基本原则

  -1-

  1.学校为主。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2.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3.规范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公益普惠。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5.稳妥推进。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1.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小学中低年级学生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

  -2-

  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2.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

  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3.服务内容。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贫困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4.组织方式。学校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学校向家长公开方案,接受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⑴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推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

  -3-

  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⑵学校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⑶学校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积极发挥校园书店在服务学生课外阅读方面的作用。

  5.经费保障。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事项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的文件执行。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各地各校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管理机制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

  -4-

  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2.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品德、健康等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XX制度和XX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严格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学校要定期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

  各市州要将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

  本意见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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